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豫安委办明电〔2018〕51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郑安委办〔2018〕112号)转发给你们,请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应急值守和处置,持续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活动,严防事故发生。
附件:《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豫安委办明电〔2018〕51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郑安委办〔2018〕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