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办,局属各科(室),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各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安全生产培训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商丘市河南华航现代农牧集团有限公司“12·17”火灾事故和巩义市“12.21”自建窑洞坍塌事故惨痛教训,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我局决定自2018年12月下旬到2019年6月底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以下简称“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隐患就是事故”和“安全生产没有淡季”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集中精力、人力、物力全面开展攻坚行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各类事故隐患“零容忍”,对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的行为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执法,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新密次中心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一)为切实加强攻坚行动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局成立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李建军 市政协副主席、局长
常务副组长: 陈海伟 局党组书记
副 组 长: 朱建涛 副局长
刘海亮 副局长
李红亮 副局长
黄运涛 总工程师
宗建敏 监察大队大队长
张振东 副科级干部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办主任,局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海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刘海亮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宗建敏、刘彦森、杨国川、李建中、李志为成员。
(二)领导小组下设6个攻坚行动执法检查小组及7个攻坚行动督查小组,执法检查小组组长由六个安全生产监察中队负责人和辖区乡镇(街道)安全办主任担任,成员为六个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工作人员和相关乡镇、办事处安全办所有工作人员。督查小组组长由局各联系乡镇领导担任,成员为局属各科室工作人员。
各执法检查小组和督查小组每周五向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各执法检查小组和督查小组需明确一名联络员。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研究解决攻坚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各执法检查小组要按照检查任务分工深入分管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各督查小组不定期深入各执法检查组、各企业进行督促检查和暗查暗访。
三、攻坚行动范围和重点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重点对3个领域开展排查整治:
(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
1.对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逐个进行审查,手续未达到准入标准的一律不予上报审批;
2.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
3.动火、车辆出入、检维修等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
4.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已过期,未及时办理换证手续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情况;
5.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相关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6.涉及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
7.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及重大危险源评价、辨识、备案、监控情况;
8.化工企业泄漏管理情况;
9.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自动化控制功能性符合规定情况,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情况;
10.化工厂区外来运输车辆管理,严格限制厂区装卸区域车辆数量和进厂运输车辆停放管理,设定外来运输车辆安全距离,严禁超量充装,科学、合理安排危险物料装卸时间等情况;
11.烟花爆竹经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情况;
12.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执行流向登记制度和安全禁令情况;
13.查处违规烟花爆竹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14.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等情况。
(二)非煤矿山领域
1.继续落实市委市政府停工停产整顿措施。
2.严查违法违规开采、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手续不完善进行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
3.严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三)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
1.涉氨制冷企业、生猪屠宰企业、快速冻结装置和液氨储罐等安全情况;
2.高温熔融金属冶炼、盛装、吊运、浇注环节安全,特别是炉窑本体、水冷元件、起重机、铁水包、钢水包、渣罐以及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等安全情况;
3.有限空间作业台账建立、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审批制度落实等情况;
4.动火、抽堵盲板等高危作业以及检维修和外委施工队伍管理情况;
5.涉爆粉尘企业的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扫等安全情况。
攻坚行动期间,各执法检查小组、督查小组要将各类企业复工复产作为重点工作内容,严格复工复产标准和工作流程,严格组织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复产。采暖季实施错峰生产和停限产的危化企业要严格规范操作,严防泄漏、爆燃等事故发生。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攻坚行动按照“排查、交办、督查、复查、执法、问责”六步工作法进行,始终抓好企业自查自改、部门监管执法、安全生产问责和长效机制建设等四项重点工作,分3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2月下旬至2019年1月10日)。主要工作任务:
1.各乡镇安办要根据各乡镇制定的攻坚行动方案,在本辖区对攻坚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广泛动员。
2.各执法检查小组要制定执法检查计划,确定执法检查重点企业名单,畅通群众举报渠道。
3.各督查小组要制定督查计划,确定督查重点内容、企业名单。
4.各执法检查小组对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
5.明确攻坚行动分包联系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6.要借助各级新闻媒体广泛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二)集中排查整治和监管执法阶段(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6月20日)。主要工作任务:
1.组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做到“七查七看”:查工作部署,看是否制定实施方案并贯彻落实;查履职尽责,看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是否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整治责任;查隐患整改,看已发现的隐患是否进行整改,或按“五落实”(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要求制定整改计划;查建章立制,看是否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查制度执行,看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制度;查隐患上报,看是否按规定要求向有关部门如实上报隐患;查隐患台账,看是否建立日常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并及时更新完善。
2.各执法检查小组、督查小组对攻坚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局属6个执法检查小组、7个督查小组不定期深入企业进行督促检查和暗查暗访,全面推动攻坚行动各项工作落实。
4.企业对政府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
5.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大问题隐患、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每月在本地主流媒体曝光不少于1次。
(三)工作总结阶段(2019年6月21日至6月30日)。主要工作任务:
1.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
2.对攻坚行动进行总结,完善各项制度,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各乡镇安办分别制定攻坚行动方案,各分管领导、各业务科室、监察大队、各中队对攻坚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广泛动员,在全局形成强大声势、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整治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要把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贯穿攻坚行动全过程。各执法检查小组、督查小组要认真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检查任务,按照监管责任清单,逐项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要根据监管职责,建立涵盖本行业领域、本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七查七看”的要求,对包括生产作业环境、生产工艺、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所有岗位、所有风险管控措施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逐项明确排查整治具体工作目标、要求、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管控清单,逐项明确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治理清单,将发现的各类隐患全部登记入册,逐项明确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其中重大隐患上报主管部门;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内部追责问责清单,对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教育培训责任不到位的部门和人员严格追责,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违规行为从严处罚。
(四)全面督促隐患整改。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五落实”,整改完成后及时销号并上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加大对隐患整改的督查力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全部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复查部门。对已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逐一复查,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方可恢复生产;对依法关闭取缔的企业要确保关闭取缔到位。要认真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或信箱,对群众举报的隐患及时进行核查,隐患查实的要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向举报人予以奖励。
(五)层层压实分包联系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攻坚行动领导分包联系责任,所有重点高危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由业务分管领导分包联系负责,实现隐患排查整治分包联系全覆盖。攻坚行动期间,各乡镇安办要结合实际研究攻坚行动方案,细化实施方案,严禁照抄照搬;局主要领导每月至少带队暗查暗访或督促检查2次,其他分管领导不少于4次。
(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各执法检查组、各督查小组要将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近3年发生过人员死亡事故、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等企业,列为执法检查的重点企业,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查处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表面停产实际生产的违法企业、长期非法生产的企业、抗拒执法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整改仍未达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及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按规定将执法信息及时予以公开,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典型案例。要加大警示约谈、上限处罚、公开曝光力度,绝不姑息迁就、手下留情、心慈手软。执法人员因执法检查不严格、不认真,或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未依法采取相应执法措施、降低执法标准,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督查小组在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将有关情况移交执法检查小组依法进行处理。
(七)严格安全责任追究。要按照“隐患就是事故、发现就要处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攻坚行动中发现的隐患按照严重程度、整改情况,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的部门及责任人,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因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据事故原因和性质,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部门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快安全生产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工作,健全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加快建立全行业、全岗位、全覆盖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危化企业特种设备等长期影响安全生产的痼疾顽症,以及新出现的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形成完善的安全监管标准、制度规范和责任体系。
(九)做好信息和统计报送工作。2019年1月10日前,各乡镇安办、各执法检查小组、各督查小组要将本次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和具体计划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执法检查小组、督查小组每周五(遇节假日顺延)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执法检查小组、督查小组要定期向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及时反映主要做法、工作进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每月报送2条以上工作信息,1个以上典型案例。要建立长效机制,对各部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以及安全措施落实等工作实行周报告、月通报制度。
附件:1.各执法检查小组人员组成及检查任务分工
2.各督查小组人员组成及督查任务分工
3.攻坚行动周统计表
附件1 |
各执法检查小组人员组成及检查任务分工
第一执法检查小组:
组长:赵鹏、辖区相关乡镇安全办主任
成员:安监一中队全体工作人员、辖区相关乡镇安全办全体工作人员
检查辖区:曲梁镇、刘寨镇、来集镇
第二执法检查小组:
组长:陈孟军、辖区相关乡镇安全办主任
成员:安监二中队全体工作人员、辖区相关乡镇安全办全体工作人员
检查辖区:白寨镇、岳村镇、袁庄乡
第三执法检查小组:
组长:薛凯华、辖区相关乡镇安全办主任
成员:安监三中队全体工作人员、辖区相关乡镇安全办全体工作人员
检查辖区:牛店镇、米村镇、尖山风景区
第四执法检查小组:
组长:孙艮旭、辖区相关乡镇、办事处安全办主任
成员:安监四中队全体工作人员、辖区相关乡镇办事处安全办全体工作人员
检查辖区:大隗镇、苟堂镇、新华路办事处
第五执法检查小组:
组长:李二伟、辖区相关乡镇安全办主任
成员:安监五中队全体工作人员、辖区相关乡镇安全办全体工作人员
检查辖区:城关镇、超化镇、平陌镇
第六执法检查小组:
组长:胡继航、辖区相关办事处安全办主任
成员:安监六中队全体工作人员、辖区相关办事处安全办全体工作人员
检查辖区:西大街办事处、青屏街办事处、矿区办事处
附件2 |
各督查小组人员组成及督查任务分工
第一督查小组:
组长:陈海伟
成员:办公室、法制科工作人员(刘彦森、郑黎晖、刘鹏、卢冯莉、王鑫涛、李治昊、李志、柴志搏、刘宏亮、李全虎、华江蕾)
督查辖区:来集镇、袁庄乡
第二督查小组:
组长:李红亮
成员:安监三科、安监四科、工会工作人员(曲砝灿、杨国川、刘颖歌、杜东利、韩晓丽)
督查辖区:曲梁镇、刘寨镇
第三督查小组:
组长:朱建涛
成员:安监一科、扶贫工作队工作人员(杨明辉、杨永辉、桑鹏飞、朱建峰、李文涛)
督查辖区:白寨镇、岳村镇
第四督查小组:
组长:刘海亮
成员:党建办、纪检室、应急中心工作人员(李光华、周星露、霍彦全、李沛、张潇续、樊晓曼、周晓磊)
督查辖区:牛店镇、米村镇、尖山风景区
第五督查小组:
组长:黄运涛
成员:安监二科、职防科工作人员(贾松乾、马云龙、朱鸿涛、王伟、王娜、裴溪媛)
督查辖区:大隗镇、苟堂镇、新华路办事处
第六督查小组:
组长:张振东
成员:综合科、培训中心工作人员(王万里、闫丽娟、关林浩、郭松峰、石建丽、孙银淼、王万青、李孟洋、杨镇华、孙阳阳、樊晓培、刘亚辉、杨红军、翟宏艳、刘婷婷、张爱红)
检查辖区:城关镇、超化镇、平陌镇
第七督查小组:
组长:宗建敏
成员: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李建中、王海州、张果、邵晓庆)
检查辖区:西大街办事处、青屏街办事处、矿区办事处
附件3 |
攻坚行动周统计表
填报单位: 时间:
序号 | 企业名称 | 检查时间 | 安全隐患条数 | 复查时间 | 整改情况 | 行政处罚情况 | 备注 |
填报人: 审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