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自建房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郑安委办〔2019〕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责任,强化宣传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避免农村建房安全事故的发生。
附件: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河
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自建房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郑安委办〔201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