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会,安监局,公安局,交运局,工商质监局:
为做好岁末年初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现将《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郑安监管〔2019〕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工作实际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等行为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会,安监、公安、交通运输、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监管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涉及非法生产经营人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相关许可证。
二、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行为
在烟花爆竹旺季,各负有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督查检查,对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划交界等重点区域的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巡查。一是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规定,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库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时处理过期产品;二是严格行政许可,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规划布点数量要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方法》(安监总局令第65号);三是严格落实零售网点“两关闭”“三严禁”规定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暂行)规定,不得将烟花爆竹与日用百货混存,不得在店铺使用明火灶台和罐装液化气等生活设施;四是强化运输环节的管理,严格落实道路运输有关规定和通报制度,强化路面执法检查,加大巡逻盘查力度。
三、加强宣传指引,营造烟花爆竹安全氛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会、相关单位要大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危害,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查处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引导市民提高安全意识。
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举报电话:69855555
对经核查属实的烟花爆竹非法违规行为举报,根据举报案件性质和隐患程度,给予奖励500元。
附件: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郑州市公安局 郑州市交
通运输委员会 郑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郑州市质量技术
监督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郑安监管〔201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