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经个人申请、居委会证明、办事处申报、市房改科初审和复审,同意下列人员享受城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市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房改办办公室或办事处反映。举报电话:56176206
户主姓名 保障人数 入住户型
梁国正 3 新密市美景山城7号楼西单元二楼西北
崔栓智 2 新密市美景世家21号楼中单元一楼西北
苏德学 2 新密市惠安家园702
杨新兰 2 新密市惠安家园205
2019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