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相关单位:
为扎实做好全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经研究,现将《米村镇2019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年5月21日
米村镇进一步加强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
工作方案
为强力推进我镇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各类焚烧污染大气环境,促使农作物秸秆变废为宝,充分利用,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厅 河南省环保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16〕653号)、《郑州市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郑政文〔2017〕162号)《新密市进一步加强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密政明电〔2019〕1号及省农业农村厅全面禁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因地制宜、多元利用、疏堵结合、以用促禁”的原则,推进秸秆饲料化、肥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五化”利用,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职责,不断提高全面禁烧监管水平和秸秆综合利用率,促进农民增收、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镇范围所有区域,所有时段全面禁止一切露天焚烧。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二、全面禁烧职责任务
(一)制定全面禁烧工作规划,完善全面禁烧工作措施,督导全面禁烧工作情况,落实全面禁烧工作奖惩,全方位扩展秸秆综合利用渠道。
(二)禁止农田、地边焚烧秸秆、杂草、树叶、垃圾,强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三)严禁工矿企业场院内焚烧杂草、垃圾,严格控制烟囱烟雾,杜绝露天焚烧工业燃料。
(四)引导农户“红白事”等在室内做饭或在室外使用清洁能源做饭,严格控制操办白事焚烧纸张、燃放烟花爆竹。
(五)禁止村组路边、村庄地边、垃圾存放地焚烧秸秆、垃圾、杂草、树叶。
(六)严禁国道、省道、县道、乡道路权范围内焚烧垃圾、杂草、树叶。
(七)严禁公墓、祠堂焚烧秸秆、垃圾、杂草、树叶,严格控制焚烧纸张。
(八)严禁城区内公共场所焚烧垃圾、杂草、树叶、露天烧烤,严格控制燃放烟花爆竹。
(九)严禁旅游景点焚烧垃圾、杂草、树叶、露天烧烤,严格控制燃放烟花爆竹。
(十)严禁在荒山、荒坡等林地内焚烧秸秆、垃圾、杂草、树叶,严格控制山林火灾。
三、强化禁烧监管
强化政府禁烧主体责任。建立“镇、村、组”网格化监管制度,实行全年常态化监管机制,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现象。各行政村对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各村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村要将禁烧工作细化到组到户,实行常态化巡查,确保辖区内无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垃圾、落叶等现象。同时市、镇两级“蓝天卫士”监控平台要做好日常监控值守。各村按职责分工,承担分管领域禁烧工作监督管理责任。
四、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及清运工作
全面推广秸秆粉碎还田,加强秸秆“五化”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减少浪费和污染。各村要进组入户组织开展秸秆调查摸底工作,了解农作物实际种植面积,解决群众收种机械缺口和秸秆去向问题,切实抓好秸秆利用工作。同时把秸秆清运抓好、抓实,鼓励广大村民及时清运秸秆,做到收获一片、清理一片,及时清运村边、路边、河边、沟边、林地、田间地头等区域的散落秸秆、杂草、杂物、垃圾等,有效消除焚烧隐患和环境污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五、政策扶持
(一)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购置补贴
对进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秸秆机械化还田机、捡拾压捆机、秸秆粉碎机、大型青贮机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具给予优先补贴。
(二)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财政、税收、价格优惠等激励政策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郑州市财政资金,对分别符合国家、省和郑州市扶持条件的项目积极申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对本辖区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各村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并由村主任担任全面禁烧工作队队长,抽调一名专职副职负责主要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按照市禁烧办要求,镇里将加大指导、督查力度,从而形成有利于推进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宣传力度
营造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良性互动的浓厚氛围,开展全面禁烧宣传,加强舆论监督,加大曝光力度,表彰先进,鞭策后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动员群众自觉参与全面禁烧行动。
(三)加大处罚力度
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77号)、郑政文〔2017〕162号文件及本工作方案规定,严厉打击焚烧行为,对各类焚烧行为实行“零容忍”,对发生焚烧现象的村,按相关要求,予以处罚并追究责任。
(四)强化督导检查
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三级督导机制,米村镇禁烧办要加大对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督查力度,对未落实责任的行政村,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镇里将加大巡视督查力度,对各村开展专项督导;各村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全面禁烧责任;各村负责本辖区的日常督查。
(五)严格责任追究
对全面禁烧工作不力,造成大面积焚烧或多次重复发生焚烧现象的行政村有关责任人,由镇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党纪规定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