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全乡水环境质量,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打好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新密办〔2018〕37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郑州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四重点一稳定一保证”总体格局,牢固树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双统筹、双促进”,坚守阵地,巩固成果,稳中求进,奋发有为,统筹兼顾,科学施策,结合四水同治、河长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工作要求,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持续改善全乡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水生态环境需要。
二、工作目标
全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流域环境综合治理
1.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袁庄乡青河村污水处理厂项目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土建工程,开始安装设备。
2.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管网建设。继续推进镇区及富民路、开阳路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厂污水收处率,确保污水应收尽收。
责任单位:村镇办、各村(社区)
3.加大对城区自然冲沟整治力度。2019年底前完成惠沟的截污和部分生态修复工程。
责任单位:村镇办
4.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对排水量较大的涉水污染源实施行业整治,确保出水排放标准改善;加强对重点涉水工业企业的监管,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
责任单位:环保中队、工业办、各村(社区)
(二)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役
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安全。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全过程管理,做好信息公开。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地应急保障体系。
责任单位:水利站
(三)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攻坚战役
继续开展排污口整治。拉网式排查辖区黑臭水体,建立台账,加大整治力度,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责任单位:环保中队、水利站、各村(社区)
(四)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役
1.治理农村污水、垃圾。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建立成熟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模式,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
责任单位:城管执法中队
2.防控农村改厕后粪污污染。农村改厕后的粪污必须得到有效收集处理或利用,坚决防止污染公共水体。改厕后,污水能进入管网及处理设施的,必须全收集、全处理并达标排放;不能进入污水处理设施的,应采取定期抽运等收集处置方式,予以综合利用,有效管控改厕之后产生的粪污。
责任单位:城管执法中队
3.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宜的粪便污水防渗防溢流贮存设施,以及粪便污水收集、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积极引导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畜禽养殖废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责任单位:农业办、各村(社区)
4.控制化肥农药使用量。积极推广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病虫害可持续治理技术体系,实现农药减量控害。
责任单位:农业办、各村(社区)
(五)打好全域清洁河流攻坚战
1.推动河流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修复。结合“四水同治”、河长制等工作要求,持续开展整治行动。
责任单位:水利站
2.整治入河排污口。在2018年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围绕“查、测、溯、治”4项重点任务,进一步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入河排污口,建立排污口信息台账,制定整治方案,并优先整治污染负荷较重、排污量较大的入河排污口。
责任单位:环保中队、水利站
(六)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水污染防治工作
1 .全面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加强造纸、农副食品加工、电镀等水污染物排放行业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2019年完成下达的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工业办、环保中队、国土所
2.节约保护水资源。严格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台账监管,加快节水产业发展。2019年年底,全乡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57以上。
责任单位:水利站
3.实现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全乡涉水排放的工业企业、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监控系统(污染源在线监测、视频监控两部分组成)建设安装工作,并与市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做到“应装必装、能装尽装”,确保“建设全覆盖、监管无遗漏”。
责任单位:环保中队
4.开展“三污一净”专项行动。开展“堵污口、治污水、清污泥、净水质”专项行动,河道沿线污水排放口全部整治到位,配套污水收集管网进一步完善,河道污泥有计划实施清理,实现水质进一步改善。
责任单位:水利站、环保中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方责任。落实党委和政府必须切实担负起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对水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厘清工作责任,细化各项措施,强化治理要求,确定资金来源,明确完成时限,切实抓好落实。
(二)严格考核奖惩,注重奖优罚劣。对各村(社区)及各职能部门2019年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严格的督察督办,强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加强对各村(社区)及各职能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等相关方面的考核。
(三)加强宣传引导,促进全民治污。构建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平台,推进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动员和引导公众参与水污染防治工作。推动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规范健康发展,引导环保社会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等活动,凝聚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社会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