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781/2019-00014
  • 新密市袁庄乡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9-05-20
  • 2019-05-23
袁庄乡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

为扎实做好我乡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工作,进一步巩固“平安校园”创建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郑州市政法委《关于印发<郑州市“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法〔2019〕14号)新密市政法委《新密市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决定在全乡开展为期一年的“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以下简称“安全建设年”),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解决影响校园治安秩序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为核心,以“平安校园”创建为载体,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为保障,坚持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打击整治、教育防范、建设管理一体推进,一手抓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一手抓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各级各类学校持续安全稳定,为广大青少年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一年努力,实现“两提升、两下降、五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即校园及周边立体化、信息化综合防控能力明显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自助自救能力明显提升;涉校涉生安全事件大幅下降,校园及周边安全风险隐患大幅下降;不发生重大政治安全事件、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涉暴涉恐事件、不发生恶性治安刑事案件、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活动组织领导,成立“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鹏飞   副乡长

常务副组长:平慧梅   副科级干部

副  组  长:孟雪峰   副科级干部

            刘伟峰   派出所所长

               郭长法   综治办主任

               李建国   安全办主任

成      员:李万鹏   农办主任

陈朝阳   中心校校长

周惠敏    综治中心秘书

吴海霞    民政所所长

石  欢    妇联主任

马淑娥    团委书记

徐  凯    食药监所所长

张禄河    工商所所长

樊彦平    卫生院院长

张楠楠    司法所所长

张晓亮    国土资源所所长

各村(社区)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教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陈朝阳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职责

(一)乡综治办

1.负责统筹协调袁庄乡“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相关职能站所参与的学校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隐患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严格规范事件处置程序。

2.深入推进“综治进校园”工作。相关职能站所按照任务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不断提高“综治进校园”工作实效。把“辅导员”年终考核成绩计入单位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成绩。

3.严密组织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指导建立问题隐患线索排查、案件强制报告、快速处警核查、案件侦查等工作机制。依法严惩恶性伤害、欺凌、性侵、校园贷、黄赌毒等各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4.指导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点人员管理。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推动校园周边200米安全区建设。督促校园周边治安防范措施建设。

(二)乡派出所

1.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隐患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严格规范事件处置程序。

2.指导校园安全基础设施“五个百分之百”建设,负责将校园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安装的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紧急报警等技防设施接入公安机关的监控或报警平台。

3.抓好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毒品预防、网络安全、防欺凌、防性侵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强化师生法治意识。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和消防宣传工作。

4.组织建立问题隐患线索排查、案件强制报告、快速处警核查、案件侦查等工作机制。依法严惩恶性伤害、欺凌、性侵、校园贷、黄赌毒等各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依规处置“校闹”。

5.建立性侵害学生违法犯罪信息库。加强对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长期上访人员、吸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心理失衡、生活失意、行为失常人员的滚动排查和动态管理。

6.参加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推动校园周边200米安全区建设。

7.加强校园及周边消防治安防范措施,提高见警率。加强视频监控建设,校园周边视频监控达到全覆盖、无死角。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完善交通管理设施,在上下学高峰期设立“护学岗”,探索校门口道路临时交通管制制度和机动车、非机动车临时远离校门停放制度,缓解高峰期交通拥堵。

8.参加校车安全联合管理,依法对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提出意见,负责校车标牌的核发和回收工作;负责校车驾驶人资格申请的受理、审查和认定工作,以及校车驾驶人审验和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负责维护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加强对校车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清理取缔非法接送学生车辆。

9.加强对“公安联络员”的日常管理,督促其按照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每年对派出的“公安联络员”进行考核,考核成绩计入个人年终考核成绩。

(三)乡司法所

1.负责指导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工作。指导、监督教师间、师生间矛盾纠纷调解。

2.加强对“法治辅导员”的日常管理,督促其按照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每年对派出的“法治辅导员”进行考核,考核成绩计入个人年终考核成绩。

(四)乡中心校

1.负责“安全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掌握全市“安全建设年”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落实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有关工作要求。

2.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隐患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应急演练。落实预防中小学生欺凌的教育工作,严格规范事件处置程序。推行中小学生弹性离校制度。落实学校、幼儿园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

3.督促全乡中小学、幼儿园充实完善校园综治工作站,配齐、配强联络员,督促落实相关单位提出的工作建议,落实防控措施,整改安全隐患;建立所有人员工作档案,协助学校做好“综治站”考核工作。

4.积极推动校园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做到“五个百分之百”。规范管理学校校舍、基础设施设备、消防设施、特种设备等。

5.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晨、午检制度和疫情报告制度。禁止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内设置小卖部、小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

6.突出抓好交通安全、毒品预防、网络安全、防欺凌、防性侵、防溺亡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强化师生法治意识。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深入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

7.强化学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定消防工作制度,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做好消防培训工作,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组织灭火疏散演练,提高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8.建立健全教师及校内其他工作人员准入机制,加强政治背景审查,建立健全性侵害学生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强化师风师德建设,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严肃处理师德失范行为。

9.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弘扬传统文化,弘扬文化阵地建设。

10.扎实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制度和销号制度。加大对涉校涉生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实行重大矛盾纠纷校领导包案制度。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重点人员管理。利用技防设施建立预警机制。

11.参加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行动。清理整治校外托管场所、非法幼儿园、培训班等,消除安全隐患。

12.参加校车安全联合管理制度,负责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工作。

13.配合乡综治办,做好“综治进校园”的工作。

(五)民政所

负责牵头抓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同公安、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完善留守儿童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监护干预等关爱保护体系,确保留守儿童不失管、不失控。

(六)国土资源所

负责对辖区内矿山、石子厂内的水池、水坑、石坑的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及有关企业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石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七)乡农业办公室

1.应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对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对水源地、中型水库、拦河坝闸、输水渠等长年保持有深水的水域,由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显著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识。

2.对重点水域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小型水库、塘、堰、坝等小型水利工程按照其管理权限,由管理人分别负责。在重要地段要设置醒目的防溺水警示标识,确保安全和警示设施完备。

(八)乡团委

1.大力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充分利用团、队活动,宣传法治及校园安全知识,构建青少年法治教育新体系。

2.联合郑州市12355青少年服务中心积极为青少年、家长及教师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3.加强对“心理疏导员”的日常管理,按照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每年对派出的“心理疏导员”进行考核,考核成绩计入综合成绩。

(九)乡妇联

1.负责开展和睦家庭创建和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活动,提高留守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2.要积极指导家长进行正确的家庭教育,开展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组织落实对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法律规定。

(十)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

1.负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本辖区学校及周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防控机制、校园安全风险隐患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

2.组织加强辖区水库、河流、坑塘、水坑、石坑等重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设立重点水域危险警示等标识,加强重点水域安全巡查管理,强化宣传教育和应急救援演练,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防护体系,扎实做好辖区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安全建设年”活动从2019年5月开始,至2020年3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5月)。各村(社区)、成员单位及时启动“安全建设年”活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措施要求,层层动员部署。

(二)深入排查阶段(2019年5月-6月)。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结合本辖区、本系统实际,确定排查范围,整合资源力量,集中时间精力,对涉校涉生领域进行逐个排查,做到“四结合”,即拉网式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专项排查与联合排查相结合、全力排查与边排边整相结合。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彻底摸清影响校园及师生安全的各种问题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整改工作台帐,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动态管理。

(三)集中整改阶段(2019年7月-2020年1月)。按照属地和行业管理责任,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进行集中整改。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上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整改期限,压实整改责任,督促限期整改。一个单位能整改的,直接整改;需要多部门联合整改的,由乡领导小组指定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联合整改。

(四)建章立制阶段(2020年2月-3月)。各村(社区)成员单位要抓当前、谋长远,把“安全建设年”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亮点经验进行总结梳理,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活动真正取得实效并长期巩固其成果。

六、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把“安全建设年”活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作为平安袁庄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对“安全建设年”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组织协调,扎实推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分别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加强对辖区和行业系统的工作落实和措施推进力度。

(二)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安全建设年”会商研判、情况通报、信息共享、联合整治、责任查究等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晒”“商”“考”“督”“报”工作制度。一是“晒”。就是每月进行通报;二是“商”。就是每季度召开联席会。三是“考”。就是纳入平安建设和个人绩效考核。四是“督”。就是开展安全建设年活动督导,最大限度发挥综合治理的优势,形成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高效联动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五是“报”。各村(社区)要加强与领导小组的信息报送和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活动期间,每月4日前,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报送乡“安全建设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371—69875501)。

(三)要强化督导检查。将“安全建设年”活动纳入全乡综治和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强化考评“指挥棒”作用,各有关部门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活动期间,采取全面督导、暗访抽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一竿子插到底”,做到“三个不放过”,即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安全隐患不排除不放过、工作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四)要严格奖惩问责。认真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主体责任,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村(社区)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安全隐患较多、工作措施棚架的地方和单位,严格实行通报、约谈和挂牌督办等措施;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疏于管理导致发生涉校涉生重大恶性案事件和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