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新密市粮食生产功能区标志牌项目采购公告
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经研究拟就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设立新密市粮食生产功能区标志牌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设立新密市粮食生产功能区标志牌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新密农采(2019)005
三、采购人名称: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地 址:河南省新密市青屏大街293号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1—60882690
四、采购内容和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设立3块新密市粮食生产功能区标志牌。
(二)验收技术要求:按照河南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河南省农业厅代章)2018年8月13日《关于“两区”划定工作中标志牌设立规范的通知》规定的建设标准设立新密市粮食生产功能区标志牌3块。
(三)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四)采购预算:12万元
(五)工程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
(六)质量要求:合格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要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证书,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提供供应商业绩情况。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货物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环境标志货物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节能货物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七、公告时间:2019年8月20日至22日
八、报名及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22日18:00。有意向供应商在2019年8月22日18:00前将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设立新密市粮食生产功能区标志牌项目《自行采购供应商报价(最终报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和业绩情况加盖单位公章、贴密封条、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我单位综合业务科,并填写报名表。
供应商报名及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应当在报名及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时出示。
八、竞争性谈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8月23日10:00
地点:新密市青屏大街293号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三楼会议室
九、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1—60882690
附表:自行采购供应商报价(最终报价)表
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