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零增长李湾水库保护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植保物资采购公告
根据《新密市2019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新密【2019】12号)和《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李湾水库保护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农药零增长李湾水库保护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作,认真实施农药零增长行动,结合我市实际,需采购一批农用植保物资对李湾水库保护区农业病虫害进行防治,具体采购公告如下:
一、采购名称:新密市农药零增长李湾水库保护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植保物资采购
二、采购单位: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三、采购方式:
按照《新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行采购行为规范的通知》(新密财政[2018]7号)文件要求进行自行采购。
四、采购内容:
1、太阳能杀虫灯20盏,
2、支架式喷雾机30台,
3、粘虫板1万张,
4、高效低毒农作物防治药剂。
五、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太阳能杀虫灯;二标段:支架式喷雾机;三标段:农作物防治药剂及粘虫板。
六、质量标准:合格
七、供货期限:成交后7日内供货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八、招标控制价:一标段:8万元;二标段:2.4万元;三标段:3万元。
九、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工商部门已注册登记的经营单位。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能力。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经营违法记录。
十、报名时间及方式:
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8月27日至2019年8月29日工作时间携带经营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物资报价清单等相关资料到农委植保植检站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新密市气象街30号院北三楼301室
联系电话:0371-69898660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