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畜牧站,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201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新密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新密市畜牧局
2019年10月14日
新密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管理制度
一、农技人员聘用制度
1、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实行公开招聘,自愿申请,竞争上岗,择优录用。
3、选聘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畜牧兽医技术水平,熟悉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方式方法,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熟悉养殖户的基本情况和技术需求的人员。
4、公布岗位条件,公开报名,由中层以上领导集中进行民主评议,实行投票表决,得票多者当选。
5、对于当选农技人员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当选人员名单。
6、畜牧局与每位农技人员签订技术指导服务责任书。
二、农技人员技术推广责任制度
1、明确农技人员服务范围和工作任务,量化工作指标和目标要求。
2、畜牧局与每位农技人员签订技术指导服务责任书。
3、每位农技人员与其指导的科技示范主体签订技术指导服务合同。
4、每名农技人员负责指导1个科技示范主体,每个科技示范主体带动10个养殖场户。
5、每名农技人员负责指导5个行政村的养殖场户。
6、负责辖区内分包养殖场户的调查统计工作,并建立台账。
7、负责筛选科技示范主体,并建立台账。
8、负责畜牧业新技术的示范推广指导工作和畜禽新品种引进指导服务工作。
9、负责辖区内涉及各养殖场户的技术培训指导,解决技术疑难问题。
10、入户指导坚持挂牌上岗。
三、考评考核制度
1、农技人员工作实行绩效考评。
2、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根据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制定百分制考核细则。
3、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听取汇报,入户实地调查,进行综合打分。
4、考核结果: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79分以下为不合格。
5、考评结果作为农技人员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与职称评定、业务培训、年终考核相挂钩。
6、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警告,连续两年不再聘用,对年度考核优秀、成绩突出的农技人员,进行表彰。
四、多元推广制度
1、结合“万名科技人员包万村”科技服务活动和脱贫攻坚产业技术服务活动,建立“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团队(农业科研人员)+基层农技推广站(农业技术推广人员)+ 农业科研基地+区域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职业农民)”的链式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模式。
2、支持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以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为主线,以重大技术推广任务为牵引,以科教兴农“一三五五”工作机制为抓手,强化“省市县”三级纵向协同、“政产学研推用”六方左右协同,引导农技推广机构、科研教学单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性服务组织等合理分工,探索“高效协作”的组织机制、“互利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双向反馈”的信息贯通机制,实现推广服务力量协同、参与主体利益协同、技术信息供需协同,全方位提升农业科技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效率。
五、知识更新培训制度
1、结合基层农技推广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开展知识更新培训。
2、完善基层农技人员分级分类培训机制,统筹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加强培训师资和课程体系建设,丰富理论教学、现场实训、案例讲解、互动交流等培训方式,对全市基层农技人员进行脱产业务培训。
3、省农业农村厅统一组织乡镇(区域)农技站长和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训,支持其进入农业科研院校、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站等进修深造,有针对性地弥补其能力差和经验盲区,进一步提升其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使其成为本地区本领域重大农业技术示范推广的骨干力量和培训的优秀师资。
4、按照省农业农村厅、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要求,制定年度培训方案,完成1/6以上的基层技术人员连续5天以上的异地培训任务。聘请专家对农技指导员分专业进行轮训,完成1/6以上的基层农技人员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任务。
5、充分利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农业科技网络书屋”等信息化平台,组织农技人员加强学习,加快知识更新,加强实践锻炼,使其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跟上时代节拍,成为指导服务的行家里手。
6、支持基层农技人员通过脱产进修、在职研修等方式提升学历。支持有条件地区通过“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培养方式,吸引具有较高素质和专业水平的青年人才进入基层农技推广队伍。
六、工作任务公开制度
1、将科技示范主体、示范基地的遴选条件、程序、方法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将科技示范主体、农技人员、示范基地等资金补助信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全面推行工作日志制度和考勤制度,每月月底把每个农技人员的下乡记录和技术服务情况张贴公示,强化群众监督。
4、对农技人员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实行三方考评制度,将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每月月底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技术推广制度、岗位责任、工作任务公开制度、绩效考核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以及市、乡级畜牧技术服务推广机构工作职责、规章制度、考核办法和农技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基本情况上墙公示。
7、统一制作主导产业分布图、服务网络图并上墙公示。
七、档案管理制度
1、项目档案由专人管理、专卷保存、分类归档、建立备份、纸质材料与电脑材料相互印证。
2、统一制作农技人员胸牌和手册、科技示范主体门牌和手册、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标牌,统一标准、规范管理。
3、市级、乡级都要有固定的项目管理办公室、档案室,统一制作主导产业分布图、包村联户服务图、各项工作制度,并上墙。
4、印发主导品种与主推技术明白纸。
5、建立农技人员、科技示范主体、试验示范基地档案。
6、每次活动都要留下痕迹,农技人员、试验示范基地开展技术服务、培训农民、展示活动等有记录、有音像资料,存档备查。
八、信息报告制度
1、认真做好网上填报项目、市专家组、示范基地、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的基本情况。
2、搞好上下联络,做到工作有布置,有落实,有报告,同时将工作要求、市场信息、技术信息通过各种载体宣传到养殖场户。
3、做好信息上报,及时将工作动态、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成功模式上报上级业务部门,大力宣传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成果和基层农技人员的先进事迹,扩大项目的影响力。
九、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财经政策要求,规范资金使用方向和支出范围。
2、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3、严格支出程序、完善支出手续。
4、建立备查账和相应的工作手册,记录每笔报账和领取补助的事项和金额,以备查询和检查。
5、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6、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制。
十、会计核算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2、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3、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
4、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处理。
5、会计核算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6、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7、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8、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9、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月度和年度编制。
10、根据本制度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
11、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12、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