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8098/2015-00115
  • 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劳动,社会保障,退休
  • 2015-05-05
  • 2015-05-05
  • 通知
  • 新密人社〔2015〕47号
  • 2015-05-05
关于范海新等十四名同志退休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四条第一项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第一项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手续办理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养老〔2013〕43号)之规定

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四条第一项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第一项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手续办理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养老〔2013〕43号)之规定,经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并在新密市人社局网站公示,范海新、高西峰、秦阳彬、杨满仓、郭麦会、赵书明、白婷妞、陈秀平、王白根、樊小锁、牛丰甲、付三云、魏留宾、方保仙十四名同志符合到龄退休条件,退休金从二〇一五年五月发放,请你单位接此通知后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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