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关于调整新密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增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经研究,就《关于调整新密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制定举行听证会。现将听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关于调整新密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二、报名办法
(一)凡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市公民及本市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即日起都可以通过书面申请的方式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16时。
报名时公民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告知姓名、职业、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邮编,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等证明,并确定代表本单位参加听证代表(仅限1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邮编等。
(二) 《关于调整新密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可以在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hengzhou.gov.cn)下载。
(三)报名的公民和单位应同时准备不少于300字的发言主要内容。
(四)听证会参加人数不超过20人。新密市社会保险局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人员,并将举行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其本人。
三、报名地址
新密市社会保险局二楼法制科
联 系 人:刘少华
联系电话:0371—60880222
附:参加听证会人员报名表
新密市社会保险局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