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706/2017-00049
  • 新密市苟堂镇人民政府
  • 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2017-08-18
  • 2017-08-21
  • 通知
  • 苟堂发〔2017〕52号
关于印发《苟堂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 通 知

 为切实改善全镇河道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落实各村水环境治理责任,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新密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以加强水管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实现污水不入河、垃圾不下水、岸线不破坏的目标。在全镇河流、水库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库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库健康生命、实现河库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实施范围

   全镇河库。

  三、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河长制”,进一步明确各行政村、各单位部门职责,落实各项河道管理措施;河道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河道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基本消除沿河违章建筑、乱堆垃圾、河内违法设障的现象;河道断面水质、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四、河长制办公室的成立和“河长”的设置

    根据我镇目前河库管理体系,构建镇村二级“河长”组织体

系。

    (一)成立河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日常工作,明确组成部门及其职责;

    苟堂镇河长制办公室(以下简称镇级河长办)设在水利站,河长办主任由水利站站长刘雪平担任,工作人员配备2-3人。分段镇级河长为成员,同时镇各相关部门要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河长制相关具体工作。

   (二)由镇长担任“河长”,分管领导担任副河长,镇水利站作为“河长”主要责任单位;

   (三)河系所经村设立“村河长、副河长、河道巡护员、巡查员”。

  五、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

  (一)各级河长职责

  1、一级河长。是负责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牵头组织实施“一河一策”综合整治,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督导下级“河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协调处理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重大问题;对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河长”进行约谈。

  2、一级副河长。是责任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协助一级河长开展日常河道检查、考核等工作,做好对二级河长的监督指导。承担河道治理的牵头、协调和管理等职责,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河道整治工作。提出河道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制定辖区内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

  3、二级河长。是责任河段的具体负责人,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协调执法部门对河道污染进行调查处理;

  (2)河道的日常疏浚、清障、保洁工作,开展河道管理日常巡查;

  (3)河道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处理;

  (4)河道生态绿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河道采砂管理及长效保洁管理制度的建立;

  (5)将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及时告知农业部门;

  (6)服从乡里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突击性保洁工作;

  (7)确保河道整治无事故,安全设施齐全;

  (8)收集管理资料,建立相应保洁台账,及时上报信息;

  (9)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并及时汇报;

  (10)做好河道保洁宣传工作,引导大家自觉保持河道清洁。

  (二)主要职能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落实专人,建立相应机制,负责做好职能范围内工作的指导、督促。

镇水利站负责开展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功能区水质水量监测,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水域岸线登记及管理、河湖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管理与养护、河湖水工程建设等。

  镇农办、畜牧站  负责监管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镇公安派出所  负责指导、加强涉嫌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

  镇财政所  负责河道水环境保护治理的资金支持和管理,协调落实“河长制”相关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镇国土资源所  负责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协调河湖治理项目用地保障、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

  镇林站  负责指导、监督林产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生态公益林保护与管理,水土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河道沿岸山体的绿化造林和高山湿地修复工作。

  镇中心校  负责指导和组织中小学校开展中小学生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

  镇宣传办  负责开展“河长制”主题宣传报道活动,及时宣传我镇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成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河长制”是深入推进我镇水环境综合治理的一项全局性、战略性举措,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统筹协调安排,确保“河长制”覆盖全镇河库。各河长对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解决“河长制”推行中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督查考核。实施“河长制”是全面树立水生态文明理念,建立“美丽苟堂”的重要抓手。各河长要加强对“河长制”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妥善予以解决。“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定期督查和年度考核,考核情况及时通报各村。

(三)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平台作用,紧紧围绕“河长制”管理工作重点,向社会公众开展广泛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引导公众积极关注、支持、参与河库管理与保护,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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