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三年强村计划”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我镇村级整体经济实力,提升各村党组织组织力,根据《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三年强村计划”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郑办发〔2020〕2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制定实施“三年强村计划”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揽,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核心,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市场引导、集体所有、村为主体的原则,探索建立产权清晰、经营灵活、管理有效、运行稳健的集体经济发展机制,提高村级组织自我发展和服务能力。到2020年底,实现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不低于5万元;到2021年,所有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10万元以上;到2022年,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提质增效,培育一至两个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强村富村。
二、发展路径
突出分类指导、精准谋划,注重发挥各村主体地位,选准符合实际的发展路子,有效利用各类资源资产资金,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一)产业带动型。大力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土字号”农产品品牌,形成“一村一品”的特色产业格局。支持村集体依托优势特色产业,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政策扶持,立足本地资源,突出发展辣椒、水果玉米、油菜、大蒜、猕猴桃、草莓、蔬菜等特色优势产品。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绿色食品业的集体产业,努力培育一批具有新密特色、较高市场占有率的农业品牌。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支持发展镇域农产品精深加工。
(二)资源开发型。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未承包到户的集体机动地、“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村庄整治、宅基地复垦等节余的土地及其他可利用的集体所有资源,凭借土地、河水、田园等特色自然资源,大力发展林业经济、旅游经济、河道经济。
(三)资产经营型。村集体利用闲置的办公用房、老校舍、门店、厂房、仓库等集体资产,通过自主开发、租赁经营、合作经营、股份经营等方式增加集体收入;整合利用集体积累资金、政府扶持资金等,通过控股或者参股企业、村与村合作、村企联手共建等形式发展集体经济。
(四)土地流转型。加大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依托村集体土地股份合作社,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建设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加工基地、销售基地,实现土地经营收益最大化。
(五)乡村旅游型。以美丽乡村建设为牵引,村集体依托农业产业、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农耕文化等资源,领办或与其他主体联合创办乡村旅游经济实体,培育一批旅游特色村,积极发展生态观光、餐饮民宿、田园采摘、农耕体验、健康养生、养老服务等乡村旅游项目,把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大力推出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农副土特产品和乡村旅游纪念品,拓宽集体和农民增收渠道。
(六)服务创收型。在加强对村里的闲置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的基础上,村集体通过劳务承包方式承接劳务输出、社区服务、家政服务、乡村道路(绿化)养(管)护、物流运输等服务项目。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的相关服务,支持其承担政府履行的统防统治、环境整治、社会养老、设施管护等业务。加强对村级经营性服务组织的培训和指导,为农村公益事业提供便捷、高效、全方位的服务,增加服务性收入。
(七)飞地开发型。依托东部工业园区,制定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激励村集体招引在外务工经商的乡土人才回乡发展。支持飞地合作联建,鼓励资源禀赋不同的村抱团发展,资金充裕、建设用地紧缺的村与具有发展潜力、资金缺乏的村合作共建,村集体分享土地收益、农民实现就近就业,最大限度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八)电商助力型。适应数字经济、跨界发展的新趋势,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手段,融合共享、绿色发展理念,把种植、生产加工过程通过直播电商、短视频展示个消费者,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拓宽特色农产品、手工艺品等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加大与电商企业合作力度,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建设“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开展电子商务进村综合示范。
(九)集中经营型。依托辖区资源优势发展特色种植、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等集体产业,选择区位条件好、产业集聚度高的区域,兴建或购置商铺店面、农贸市场、仓储设施、写字楼等集体经济物业。
(十)基金运作型。利用各级财政扶持资金和村级自筹资金,设立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委托银行、财政部门或国有企业,在确保基金本金安全和最低固定收益的前提下,对基金进行管理运营,产生收益按入股资金比例返还村集体。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由镇党建办牵头抓总,农业服务发展中心具体负责落实,建立督导通报工作机制,研究解决推进中的问题。各村要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进度安排和推进措施,负责任务目标落实落地。
(二)严格监督管理。建立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经营管理与监督分离的制约机制,可依照章程设立监事会或监督小组,由集体成员代表担任。建立健全集体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健全完善村财乡代管、会计委托代理、集体经济租住财务公开等制度。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接受监察、审计等监督,实行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离任审计。坚决防止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集体资产、资产流失,相关各方利益被侵占等情况。
(三)强化激励约束。各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直接抓在手上,具体谋划、部署推动、调研指导。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情况,纳入村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和村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措施不力、年度扶持发展集体经济任务未完成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进行约谈问责。加大对发展集体经济先进典型的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