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新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新密市2020年度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我局以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的法治宣传工作,营造有利于营商环境发展的优良环境,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主动发挥本部门职能作用,依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围绕“法律六进”以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等活动主题形式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意义。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提高各部门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广泛宣传发动,使每名同志进一步深化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能够明确自身肩负的工作责任,能够自觉树立起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思想意识,不断营造全员参与、同促共进的良好氛围。
(二)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等与林业部门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等重点工作宣传。宣传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各项涉企优惠和便民政策、重要举措和重点工作,提高惠民政策的知晓率,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
(三)做好宣传报道。及时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等有关会议精神、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的生动实践和取得的成果,宣传推广营商环境典型事例和成功经验,带动我局“放管服”改革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开展社会宣传。每季度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至少一次,全年不少于4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局门口、广场、社区、等公共区域,通过LED电子屏、悬挂横幅、展板、宣传彩页等方式进行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利用“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国家安全教育日”、“七五普法”、“12·4国家宪法日”等进行普法宣传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法治宣传活动作为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思想的一项重大举措,认真贯彻落实。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普法宣传工作形式上要多样性、创新性。通过多种形式在群众中宣传,极力营造一个浓厚的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氛围。
(三)明确责任,严格落实。按照要求完成宣传任务,保证每季度宣传任务的全面落实,在每季度末27日前完成宣传活动,保存好与宣传活动相关的图片资料,并将活动图片等相关资料及时报送至中共新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