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豫01执恢2号和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豫01执2号之三生效法律文书,证号为新密国用(2014)字第026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转移至河南鸿晁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郑州明珠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证号为新密国用(2014)字第026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