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黄河人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郑发〔2020〕14号)、《郑州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资助实施细则》(郑办〔2021〕6号),《新密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资助实施细则》(新密办〔2021〕10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21年度新密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国内外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来新密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申报单位为郑州市行政范围内注册并依法经营的企业。
二、重点领域
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电子信息、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农业等数字经济产业领域。
三、类别及条件
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分为三个类别:高端创业团队项目、创业领军团队项目、创新领军团队项目。
(一)高端创业团队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团队带头人应达到河南省或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的A类或B类,能够全程指导项目实施。
2.团队其他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6年6月1日后出生);与依托企业签订连续3年以上工作协议并实际参与项目实施,每年4个月以上实际在本市工作。
3.团队成员结构合理、稳定,在项目、产品和技术开发等方面有长期合作基础,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转化业绩。
4.团队拥有与申报项目密切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技术成果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5.申报项目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符合我市优势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创新性强,能够引领支撑我市相关产业关键技术实现突破。
6.申报项目投资规模合理,自筹资金到位,执行期不超过3年。
7.高端创业团队创办的企业成立时间应在3年以下(2018年6月1日后注册);企业实际到位资本中,团队核心成员总货币出资不少于所申请的财政资助资金,总体股权不低于总投资的35%。企业具备保障项目实施的技术装备和生产条件。
(二)创业领军团队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团队带头人须取得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有5年以上海内外大型企事业单位任职经历,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6年6月1日后出生),每年6个月以上实际在本市工作。
2.团队其他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6年6月1日后出生);与企业签订连续3年以上工作协议且涵盖项目执行期,全程实际参与项目实施。团队成员间专业结构合理,在项目、产品和技术开发等方面有稳定的合作基础,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转化业绩。
3.团队拥有与申报项目密切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4.申报项目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符合我市优势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对获得股权投资机构投资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5.申报项目投资规模合理,自筹资金到位,执行期不超过2年。
6.创业领军团队创办的企业成立时间应在3年以下(2018年6月1日后注册);企业实际到位资本中,团队核心成员总货币出资不少于所申请的财政资助资金,总体股权不低于总投资的35%;企业具备保障项目实施的技术装备和生产条件。
(三) 创新领军团队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团队带头人须取得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有5年以上海内外大型企事业单位任职经历,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6年6月1日后出生),每年6个月以上实际在本市工作。
2.团队其他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6年6月1日后出生)。团队成员间专业结构合理,核心成员与依托企业签订连续3年以上工作协议且涵盖项目执行期,并全程实际参与项目实施。团队拥有与申报项目密切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申报项目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符合我市优势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申报项目投资规模合理,自筹资金不少于所申请的财政资助资金,执行期不超过2年。
4.引进创新领军团队的企业成立时间应在3年以上(2018年5月31日前注册),拥有相关领域的省级(含)以上研发平台或市级(含)以上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经营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上年度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3%,配套支持措施完善,为团队从事项目配足科研资金,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各类要素。研发管理体系、财务管理制度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完善。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主体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郑州市行政范围内注册并依法经营的企业;
2.三年内无不良征信记录;
3.中外合资企业,中方应绝对控股。
(二)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实际控制人相同的企业视为同一家依托企业,同一法人创办的企业视为同一申报主体。申报团队入选后,未完成结题验收前,不可再申报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已获得过其他市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和涉密项目不得申报。
(三)申报单位有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且仍在惩戒执行期内,或有郑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的信用“黑名单”记录的企业不得申报。
(四)申报创新领军团队项目,申报单位上年度无研发投入的(规上企业未完成上年度研发统计的)企业不得申报。
(五)已获得“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资金支持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企业不得申报。
五、申报材料
(一)创新创业团队资助项目申报书(附件1);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
(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2.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人才引进协议或合同、全职引进人员证明、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以及获奖证书等其他反映人才能力、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3.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包括市级以上研发资质证明、科技成果(新产品)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或其他技术权益证明等;
4.企业营业执照、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具有防伪二维码)或验资报告(2020年1月1日后注册企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5.企业实际到位资本需提供企业实际到位资本证明;创新领军团队项目需提供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证明材料(如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等);
6.其他需要提供的附件材料。
附件1至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合并装订,A4纸双面打印,胶装,白色封皮,标注目录,在书脊上标注人才团队姓名、申报类别、单位名称,一式四份。PDF格式电子材料一份,命名规则:(新密市)XX公司+申报人(带头人)+项目类别+申报书,内容与纸质材料一致。
(四)计划任务书(附件4)。A4纸双面打印,胶装,白色封皮,单独装订,一式四份。PDF格式电子材料一份,命名规则:县市区规范简称+申报人(带头人)+项目类别+任务书,与纸质材料一致。
六、申报程序
创新创业团队申报按照新密市和郑州市“逐级遴选、逐级支持”的要求,分为新密市入选支持、郑州市入选支持两个步骤实施。
七、申报时间
1.“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按照常年受理,集中评审的原则进行。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2021年7月15日前企业须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新密市科工信局。后续申报的项目,纳入下批次评审。
3.2021年8月20日前新密市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到郑州市科技局。
新密市科工信局咨询电话:69822015
材料报送:科工信局南二楼215房间
附件:1.郑州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申报书
2. 郑州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提纲)
3.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承担(申报)单位主动公示型信用承诺书
4.郑州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任务书
5.新密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征集公告
新密市科工信局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