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水产养殖主体灾后重建项目的公示
根据《郑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郑财预〔2021〕459号)和《新密市2021年水产养殖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实施方案》(新密农文〔2021〕64号)要求,按照申报程序并经审核,拟对新密市鑫悦农业专业合作社和郑州惠丰园种植专业合作社2家水产养殖主体灾后重建实施补助,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具体如下:
受补助养殖主体 | 预算资金(元) |
新密市鑫悦农业专业合作社 | 792812.44 |
郑州惠丰园种植专业合作社 | 456472.19 |
特此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5日——2021年11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我单位反映。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35号院406室
电话:0371-60882688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