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向阳,男,于2012年2月10日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新密房权证字第0401010560号”。房屋坐落为”新密市城区北环路中段南侧6层东户(014-0003-64)”。现公告本人房屋所占压的土地的使用权无争议。若对公告的房屋占压的土地使用权有异议,请于 2021年12月23日前,到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调查科提供相关资料及合法证件,并以书面形式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益有效。
特此公告。
公告人:韩向阳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