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水产养殖主体灾后重建项目完成验收的公示
根据《郑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郑财预〔2021〕459号)和《新密市2021年水产养殖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实施方案》(新密农文〔2021〕64号)要求,按照程序已完成对新密市鑫悦农业专业合作社和郑州惠丰园种植专业合作社2家水产养殖主体灾后重建工程验收,验收结果:合格。
特此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我单位反映。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35号院406室
电话:0371-60882688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