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意见的要求,根据郑州市委统战部与郑州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特约审计员工作的实施意见》(郑统〔2014〕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特约审计员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聘请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审计员,是健全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一项举措,是加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一条重要渠道,是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的一项有效措施,在新时期新阶段,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特约审计监督员工作,有利于拓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知情渠道,更加有效地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有利于审计机关广泛听取意见,推进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有利于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监督工作的透明度。
(二)要牢固树立统一战线观念,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特约审计监督员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特约人员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特约审计监督员工作,逐步拓宽特约审计监督员工作的领域,切实有效地发挥特约审计监督员的作用,完善特约审计监督员工作机制,推进这项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进一步完善特约审计监督员工作制度
特约审计监督员是国家审计机关聘请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审计工作时专门使用的名称。受聘担任特约审计监督员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形式之一。
(一)特约审计监督员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决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有较强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具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
3.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中有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民主监督意识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正派务实,客观公正,热爱特约人员工作,热心审计事业,恪守职业道德。
4.本人自愿应聘,身体健康,能履行特约审计监督员工作职责,年龄要求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二)特约审计监督员的工作职责
特约审计监督员主要通过参加有关审计工作发挥其监督、咨询、联络作用,主要任务是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优势,广纳社情民意,积极建言献策,为建立完善的国家审计监督体制、促进审计事业科学发展服务。主要工作职责:
1.对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参与有关审计工作事项。
3.协助宣传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审计工作部署和决定。
4.沟通审计机关与群众的联系,向市审计局反映群众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建议。
5.协助审计机关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对审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执行审计工作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
(三)特约审计监督员的权利
1.阅读市审计局有关文件和资料,参加有关审计会议以及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的学习培训。
2.参加市审计局组织或委派的有关审计工作和活动时,具有与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同等的权利,同时享有审计机关人员的待遇。
3.了解市审计局有关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参加有关审计政策的制定和审计理论问题的调研和咨询,提出意见和建议。
4.按照市审计局的有关规定,了解、反映和转递来信来访、检举、举报、申诉和控告,并就所转递、提供的举报线索和控告、申诉的办理结果提出查询。
5.反映审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审计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四)特约审计监督员的义务
1.认真学习和遵守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主动了解掌握审计工作情况。
2.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认真履行特约审计监督员工作职责,积极参加市审计局组织的各项审计工作。
3.积极反映人民群众关于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在履行特约审计监督员职责中,接受市审计局的领导、自觉遵守审计工作纪律和审计人员守则,保守国家秘密和审计工作秘密。
5.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廉洁,尽职尽责,不谋私利、不徇私情。
6.以特约审计监督员身份应邀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时,应事先征得市审计局同意,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审计局。
7.特约审计员在聘任期间,不得利用特约审计员身份从事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业务。
(五)特约审计监督员的聘任及解聘
1.特约审计监督员每届任期为五年,续聘一般不超过一届。在聘期届满后,如到期未续聘即自行解聘。
2.特约审计监督员在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的,予以解聘: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的;因工作调整、健康状况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特约审计监督员的;无故或长期不参加特约审计监督员工作的;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特约审计监督员的。特约审计监督员的解聘由市审计局与市委统战部沟通、协商后决定,并书面通知本人及所属党派、所在单位。
三、有关要求
一是要把特约审计监督员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管理体系,指定专门机构及专人负责特约审计监督员的聘任、组织管理和考核,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二是要建立健全特约审计监督员工作规章制度,确保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切实有效地发挥特约审计监督员的作用。要坚持与统战部、各有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和特约审计监督员所在单位保持联系和沟通,及时反映和反馈工作开展情况。
三是要加强与特约审计监督员所在单位的联系,取得他们对特约审计监督员工作的支持和帮助,请他们照顾特约审计监督员的兼职特点,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尽可能为特约审计监督员提供工作上的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