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自然资〔2020〕11号
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印发《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优化
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各基层所、局属各部门:
现将《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3月21日
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优化营商环境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郑州市委市政府及新密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化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改革,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提质增效,助力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郑州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2020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的理念,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坚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以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为契机,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全面加强政务环境、商务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法治环境、城市环境建设,全力打造制度成本低、商务成本低、投资环境优、政务服务优、公共服务优、法治化程度高的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加快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建设、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和效率导向,抓住具有关键性、影响性的环节,重点突破,带动全局,以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助推发展质量的持续提升。对表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持续开展对标提升专项行动,通过精准施策、持续发力,推动办理施工许可、不动产登记等评价指标求突破、争一流。2020年,力争各单项指标评价结果进入郑州市先进行列,综合评价结果力争达到全省第一方阵,为把新密建设成为全省一流的营商环境新高地,打造成一个投资者向往、创业者留恋、梦想者有成、居住者舒心的现代化城市作出应有贡献。
三、评价指标
严格执行《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中明确的评价指标及具体责任分工,其中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由行政审批办公室总牵头;登记财产,由确权登记办公室总牵头;包容普惠创新(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指数),由大气办总牵头。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一项活动实施二十五个专项行动
根据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排,在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改进、大落实”活动,统筹实施“强化三项建设”“加快四个融合”“推进九大提升”“实施九项工程”等二十五个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改进最突出、最顽固的问题,自我加压、凝心聚力落实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着力解决工作能力、干事标准、精神状态、纪律规矩、执行落实、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问题,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提质增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扛牢政治责任,转变工作作风,夯实履职基础,激励担当作为(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二)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1.深化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构建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体系,推进跨层级、跨行业、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联合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消防、人防等部门开展“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并联评价”,评估评审时限缩短50%以上。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健全完善一口受理等机制,以再造流程压时限;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以精简材料提效率;强力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十统一”,以标准化建设促规范,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细化量化政务服务标准,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进同一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探索实施企业纳税“套餐化”,以关口前移优服务,解决好施工许可审批、不动产登记等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堵点难点,以政务服务效率提升换取市场主体制度成本下降。投资项目审批办理时限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牵头领导:李欣
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
责任部门:详细规划管理科、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
2.“一件事”集成办理。以“流程再造、数据共享”为基础,推动不动产登记重点领域“一件事”事项主题式、套餐式服务提供,实现群众办事跑一次腿、进一扇门、办一件事。
牵头领导:屈建涛
牵头部门:确权登记办公室、不动产登记中心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3.“周末无休”深化提升。持续完善提升“周末不打烊”开放服务,力争年内所有便民服务事项“周末能办”。建立个人身份承诺容缺办理事项清单,明确公民个人承诺代替相关证明的事项范围、条件。持续抓好第三方评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捷、更有获得感。
牵头领导:屈建涛
牵头部门:确权登记办公室、不动产登记中心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4.建立政务服务“直通车”制度。严格实施、不断完善《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的通知》(新密自然资〔2019〕66号),建立健全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设置一站式服务窗口,及时听取市场主体的反映诉求、投诉,建立针对企业反映问题的快速协调解决机制。
牵头领导:尚青山、李欣
牵头部门: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5.“四零”服务全域推广。严格实施、不断完善《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的通知》(新密自然资〔2019〕66号),配合建立市县一体的咨询辅导、帮办代办、跟办跑办“三员”服务,打造咨询辅导零距离、一口受理零差别、减证便民零障碍、服务链接零缝隙的“四零”模式,以“店小二”“保姆式”服务,清除“黄牛”、“黑中介”生存空间。
牵头领导:尚青山、李欣
牵头部门: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
(三)推进政务信息共享
配合完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基数据库,推动实现“一次采集、一库管理、动态更新、多方共享、即调即用”。配合做好网上政务服务CA互认平台、电子印章管理平台、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强化信息服务供给,切实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便利感和获得感。
牵头领导:刘亚莉
牵头部门:信息中心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调查监测科、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
(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标准化建设
配合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按流程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机制,推行标准化管理和服务,制定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工作流程、服务标准,强化内部监督制约。配合建立有效的工程招投标领域的投诉处理机制,降低各项制度性成本,加强工程招投标领域保证金管理,缩短招标人向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日期。
牵头领导:蒋文甫
牵头部门:机关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五)着力降低用地成本
加强工业用地统筹管理,留足工业用地发展空间,确保中长期工业用地总规模稳步提升。创新土地供应方式,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或采取“先租后让”弹性出让方式,出让年限原则上不超过20年。河南省重大产业项目、战略性新型产业项目等,经市政府批准后,可合理提高弹性出让年期,但不得超过法定最高年限50年。鼓励提高土地利用率,在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前提下,现有制造业企业通过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调整用地结构增加服务型制造业务设施和经营场所,其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原总建筑面积15%的,可继续按原用途使用土地,但不得分割转让。积极推进“标准地”模式,推动实现企业“拿地即开工”,最大限度压缩用地报批的制度成本。
牵头领导:赵春生
牵头部门:开发利用科、所有者权益科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六)健全市场监管体系
持续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推进协同监管、大数据监管和智慧监管,加快形成市场主体自律、行业协会自治、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为基础的综合监管体系。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配合完善联合监管平台,行政执法检查事项双随机抽查力争实现全覆盖,市场主体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公示率达100%。支持新业态、新模式、新经济发展,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审慎出台新的准入和监管政策,促进其健康发展。
牵头领导:赵春峰
牵头部门:法制信访办公室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矿产资源管理科、生态修复科、建设项目监管科等相关部门
(七)规范发展中介服务
深化《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规范中介服务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新密自然资〔2019〕67号)的实施,加强对中介服务领域的监管,建立健全中介服务信息公开、服务评价、监督管理、失信惩戒等制度,不断提高中介服务水平。
牵头领导:李欣、姜涛
牵头部门: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八)健全涉企执法制度体系
进一步压缩行政处罚裁量空间,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科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杜绝随意执法、扰民执法现象。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完善执法程序,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依据。配合做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探索实施“综合检查+专业执法”模式,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等问题。
牵头领导:赵春峰
牵头部门:法制信访办公室
责任部门:执法督察科、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等相关部门
(九)健全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完善和解、调解、仲裁等与诉讼有机衔接的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配合推进“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建设。配合做好专业调解工作室和非诉执行化解工作室的设立。配合建立在线调解、在线立案等为一体的信息平台。
牵头领导:赵春峰
牵头部门:法制信访办公室
责任部门:信访科等相关部门
(十)增强基础设施承载力
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强化城市设计,进一步提升城市设施保障能力。统筹地下地上空间利用,加大城市地下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实施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加强节水型城市建设,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牵头领导:冯志刚
牵头部门:详细规划管理科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十一)加速建筑许可办理
1.落实完善项目策划生成服务机制,对非线性的,需要新增用地、前期条件成熟的选取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先行开展试点工作,先行先试,逐步推广。
牵头领导:尚青山
牵头部门:政府投资项目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2.完成覆盖全市的“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现“一张蓝图管长远”,由“项目主导规划”向“规划引领项目”转变。
牵头领导:韩清锋
牵头部门:空间规划科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3.在新建片区核心板块全面实现“整体区域评估、企业共享”,加快项目审批,推动项目谋定即开工。
牵头领导:冯志刚
牵头部门:详细规划管理科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4.加强同住建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制定联合测绘实施细则,推进建设项目涉及的规划、土地、房产、人防等的联合测绘全面落实落地。
牵头领导:常松伟
牵头部门: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5.积极配合住建等部门,制定联合验收阶段工作实施细则,对联合辅导制度、现场规范化流程等进一步规范。
牵头领导:平林山
牵头部门:建设项目监管科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十二)保障电力获得
低压外部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列入豁免清单无需办理。箱式或杆式变压器、环网柜、分接箱、沿市政道路或跨越市政道路的400伏低压电力工程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高压用户列入行政审批豁免的项目:150米及以下沿市政道路或跨越市政道路的10千伏高压电力工程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他10千伏高压电力工程行政审批并行办理,受理相关申请材料后4天内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
牵头领导:李欣
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十三)保障用水用气获得
用气申请的施工过程中,需破除道路侧石、人行道、绿化等不影响机动车辆行驶的工程,无需办理市政规划、破路手续,采取施工前告知和定期统计报送工作模式。
牵头领导:李欣
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十四)高效便捷登记财产
将“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不动产审核登簿”与“缴费缮证”环节合并为一个环节,严格执行“一个窗口、一个环节”的办理模式,将不动产登记“当天办、当场办”改革方案落实到位。
在服务大厅开设企业服务窗口,取消企业间存量非住宅类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凡一次性付款的企业双方可持自行签订的买卖合同及相关材料办理过户手续。直接申请办理非住宅类存量房屋的交易及登记业务,无需提供企业之间非住宅类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手续。
继续深化“政银合作”,强化“郑州品牌”。
尽快推行跨县区异地办理不动产登记模式。
配合有关部门在市中院网站设立“涉及土地纠纷案件统计查询”栏目。
探索试行不动产登记承诺制和“交房即颁证”模式。
牵头领导:屈建涛
牵头部门:确权登记办公室、不动产登记中心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十五)包容普惠创新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成2020年环境质量目标。
牵头领导:吴建洲
牵头部门:大气办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苏松杰任组长,局领导尚青山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科级以上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各基层所、局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项目服务中心,李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姜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细化目标,落实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牵头领导履行直接责任,各牵头部门履行具体责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认真研究,强化措施,抓好落实。
(三)完善机制,强化考核。对照河南省、郑州市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对照责任分工,努力在年度营商环境评价和单项指标评价中创先进位,评价结果将与年度绩效考核、评先树优和干部提拔使用“三个挂钩”。
(四)接受监督,严格奖惩。要主动接受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公众媒体等监督。对工作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先进典型,通报表彰;对政策落实不力、破坏营商环境或影响行动落实的人和事,公开曝光;对吃拿卡要、违法乱纪等负面典型,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多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解读建设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通过开辟专栏、专家访谈等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提高广大群众认知度和认同感,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