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因保管不善,将豫(2017)新密市不动产证明第000942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