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豫0183执4846号之一和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豫0183执5182号生效法律文书,证号为1609001094的预购商品房抵押权登记证明已解除抵押权,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原抵押权人马亚军持有的证号为1609001094的预购商品房抵押权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