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394/2022-00052
  • 新密市林业局
  • 通知
  • 2022-06-20
  • 2022-06-20
新密市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市林业企业(合作社)名录库建设的通知
新密市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市林业企业(合作社)名录库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办、伏羲山风景区管委会林站(农办):

  为推动我市林业产业更快更好发展,切实做好林业产业项目扶持政策的争取、落实及其他各项林业产业相关工作推进,逐步建立我市林业新型经营主体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林业企业名录库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要求

入库类型:为花苗木、经济林、林产品加工、森林经营、用材林、林下经济等六类

入库范围:

1.花草苗木类:

1)苗木培育:具有《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且正常生产、经营的单位。

2)花草经营:菊花、玫瑰、迷迭香、艾草等经营面积在10亩以上。

2.经济林类:核桃经营面积在100亩以上,其他特色经济林经营面积在50亩以上。

3.林产品加工:在新密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林木根茎叶果产品加工,木竹家具制造、人造板及装饰材料建材加工、艾草加工,年产值在20万以上。

4.森林经营:依托森林资源从事森林旅游、休闲康养等森林景观利用,基础设施完善、交通条件良好。

5.用材林:速生用材林经营面积达到200亩以上,珍贵用材林经营面积达到100亩以上。

6.林下经济:

1)林下养殖:鸡、鸭、鹅等禽类在1万只(羽)以上;猪、羊、牛等畜类在200头(只);养蜂100箱以上。

2)林下种植:林药模式100亩以上;林菌模式20亩以上;林菜模式30亩以上;林草模式50亩以上。

二、申报程序和方式

   (一)企业自主申报:申报单位通过政务公开网-新密市林业局下载新密市林业企业申报入库信息表,或到各乡(镇)办林站(农办)领取新密市林业企业申报入库信息表,如实填写并盖章上报至属地政府林站(农办)审核。

(二)乡级初审:各乡(镇)办林站(农办)筛选确定林业企业后,负责向市林业局出具书面推荐汇总表(含林业企业(合作社)填报的新密市林业企业申报入库信息表原件)。

(三)市级审核和入库。市林业局根据乡镇推荐情况,组织人员对申报对象在政务公开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对林业企业进行入库管理。

三、入库管理

(一)动态管理。结合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可进可退动态管理。入库单位接受市林业局的监管和监察,对管理不规范的单位适时予以退库;对符合入库条件的单位适时审核并予以入库。

(二)政策扶持。推荐入库单位申报各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示范基地等称号。国家级、河南省级、郑州市级财政资金扶持政策,入库单位优先享受。

四、其他要求

(一)各乡(镇、办)要高度重视林业企业入库申报工作,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在2021年林业企业信息普查统计的基础上,组织相关林业单位积极申报,负责筛选、审核及推荐报送工作,对于筛选不合格单位做好备案工作。

(二)各林业企业要如实填写新密市林业企业申报入库信息表,凡弄虚作假的已经发现,取消其入库资格。

(三)各有关单位不能增加企业负担,严禁向申报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四)申报及推荐工作截止日期为630日。

 

联系人:市林业局林业发展改革办公室  王培  

联系电话:60880016  15138971005

 

附件:1.新密市林业企业申报入库信息表

2.乡镇林业企业(合作社)统计推荐汇总表

 

 

 

 202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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