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郑政文〔2019〕157号)的要求,郑州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2021年度郑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及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总部企业认定对象为符合总部企业认定条件和标准的新设立、新迁入企业或郑州市现有企业。
(二)总部企业复核对象为已经认定的郑州市总部企业情况复核(具体名单见附件6)。
(三)企业近3年在申请财政扶持资金时没有发生弄虚作假行为,截至申报日企业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等。
二、时间安排
本次郑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及复核工作新密市初审阶段时间为:11月10日至12月05日。请有关企业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新密市财政局。
三、有关事项
各乡镇办总部经济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规定的总部企业认定条件、认定程序及申报材料等,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总部企业的申报工作。
(一)各乡镇办及相关部门做好总部企业认定和激励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全市总部企业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乡镇办及相关部门将总部企业认定、复核通知发至本单位相关部门,做好企业发动等工作,通知各有关企业抓紧准备,按时提交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5日18:00。
(三)联系方式
新密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1-87017888
联 系 人:杨 帆
电子信箱:sybxxk@163.com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