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豫0183执243号和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豫0183执243号之二生效法律文书,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原使用权人张瑞奇持有的证号为新密国用(2001)字第00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