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王建国因保管不善,将豫(2019)新密市不动产权第001383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建国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