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自行采购名称:伏羲山管委会尖山村2022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二、 自行采购项目情况:控制价金额30万元
三、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四、 公示日期:2023年03月07日——2023年03月09日
五、 成交方式:不高于预算价,质量和服务符合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者成交。
六、 供应商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响应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一年(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 法律责任:采购人供应商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采购活动,履行各自法律义务,承担各自法律责任。
八、 采购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69215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