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37号)规定,新密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和城关镇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对我市密县古城内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了全面核查,因受历史和2021年“7.20”特大暴雨自然灾害原因影响,密县古城内45处不可移动文物已经消失或倒塌,已不具备文物保护价值。经研究决定,拟对密县古城内45处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登录点进行撤销处理(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将名单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信件等形式向新密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情况。意见和建议以个人正式署名或加盖公章的书面文字意见为准,邮寄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受理单位:新密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系地址:新密市东大街17号(邮编:452370)
联系电话:0371-67206669
附件:新密市拟撤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录点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