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1201000336
陈英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410183015035GB00002F00020022
新密市城区西大街西段南侧(金铂宫2号楼)西单元6层西户
公告单位:新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 5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