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更新汇交有关工作的要求,根据2014年以来土地征收等相关材料,现对2013年尖山风景管理委员会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进行更新,并将更新成果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6月12日前)将异议书面送达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公告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成果有效。涉及成果更新的,原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注销,同时废止原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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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