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的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行政复议服务,制定本指南。
一、复议机构
新密市司法局作为新密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承担全市行政复议工作。
二、工作机构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371-60880895
网上申请行政复议邮箱:xmxzfyss@163.com
通讯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435号
邮政编码:452370
三、提交材料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3份;
(二)不服的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三)不服行政不作为的,应提交向被申请人主张过权利的材料及相关证据复印件。通过邮寄等方式主张权利的,应提交相应凭证及对方已接收的证据;
(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申请人如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除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外,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份;
(五)如有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1份,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被委托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如委托律师,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律所公函;
(六)其他证据材料。
四、流程图示:
五、行政复议申请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