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不动产〔2023〕1号
新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间非住宅类存量房
转移登记业务的通知
各科室: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中共新密市委办公室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新密办〔2022〕30号)要求,降低企业不动产登记成本,提升企业间非住宅类存量房转移登记业务的服务质量,特通知如下:
一、对企业间非住宅类存量房转移登记业务的登记费和证书的工本费予以免收。
二、不动产登记窗口提供专人服务,联合房管、税务组成上门服务小组,提供上门服务,现场指导企业实现企业“零跑趟”。
三、依托郑州市政务服务网,上线“企业间非住宅类存量房转移登记”一件事,实现该类业务申请、交易审核、契税缴纳、不动产登记、发证全流程“不见面、全网办”。
附件:《中共新密市委办公室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