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房屋建筑工程联合验收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郑州市城乡建设局、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市城市管理局、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房屋建筑工程联合验收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郑建文)〔2020〕70 号
2020 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