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我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按照国家、省、市发改委相关政策精神,我市自今年6月中旬开始执行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
本次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执行范围是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设立了6个月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有此项需求的用气企业向燃气企业提交用气费欠费缓缴申请。我市燃气供应企业均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在缴费大厅公示相关缓缴政策,并建立相关操作流程,确保政策全面落实。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