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116/2022-00076
  • 新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告公示
  • 2022-06-30
  • 2022-07-01
  • 通知
  • 新密办〔2022〕30号
中共新密市委办公室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密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 工作要点》的通知

新密办〔2022〕30号

 

中共新密市委办公室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伏羲山风景区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新密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新密市委办公室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


新密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郑州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盯在评中晋位升级的目标,对标国内、省内先进,制定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聚焦我市市场主体经营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对标国内国际先进和前沿标准,坚持系统观念,不断改革创新,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到2022年底,力争形成一批有较强突破性的制度创新成果,市场机制更加完善,法规制度更加健全,政务服务效能及法治保障水平大幅提升,高标准、高水平推动我市营商环境建设,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中,继续保持综合成绩在全省县(市)排名前20名,力争排名进入前10名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持续推行一件政务服务改革。加快推进民生关切、涉企服务、人才服务、创业创新等重点领域高频服务事项的一网式集成套餐服务。跟踪研判已上线一件办理情况,持续优化流程,完善一件一次办运行规则和操作规程。持续推进一网通办工作,围绕万人助万企”,聚焦一老一小一青壮,上线更多的惠企便民服务事项。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各审批职能部门、公共服务单位

完成时限:202212

2强化政务服务数字化应用。配合郑州市持续做好政务数据共享平台优化升级,支撑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应用。持续做好电子证照库建设,扩大电子证照应用场景。配合郑州市持续做好郑好办APP、政务服务网优化升级,将政务服务事项从主城区向乡村延伸,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上线政务服务自助一体机,实现就近办,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质量。建立网上政务服务管理制度,规范事项开发、上线、运维、办件受理、办件审批、办件监督、系统升级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完成时限:202212

3实现100个事项免证办。在各类政务服务场景中,全面开展证照梳理,通过直接取消证照材料或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实行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本市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免于提交、对系统能够获取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各审批职能部门、公共服务单位

完成时限:202212

4.加强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延伸政务服务受理触角,提升服务功能,健全分层级服务体系,树立全省基层政务服务标杆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各审批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伏羲山风景区管委,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12

5.深化告知承诺制。进一步落实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将信用承诺及履约情况嵌入行政审批办事流程,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的信用意识和诚信意识,确保告知承诺工作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审批职能部门

完成时限:202212

6.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编制完成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其中。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公开透明程序,使企业形成明确预期,对清单内行政许可逐项制定实施规范,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收费标准等并向社会公布,执行中不得增加附加条件或限制。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对以各种名义变相设立的行政许可一律予以清理。在实施行政许可中,推行告知承诺、集成服务、一网通办等方式,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提升服务效能。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各审批职能部门、公共服务单位

完成时限:202212

7持续推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进商事登记一件线上线下专区建设,实现商事登记一站式办理,1个工作日办结。探索企业开办智能审批模式,实现高频事项的审批提速,加快推进企业登记全程智能化审批系统上线,实现经营一般事项的内资企业线上智能审批。实施新开办企业刻章免费服务,推动开办企业零成本。实施涉企经营事项证照分离全覆盖。全面推广商事登记一件,2022年底前,全部使用商事登记一件进行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审批职能部门

完成时限:202212

8推动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依照《企业注销指引2021年修订》,优化企业简易注销程序,压缩简易注销公告时间,探索增加企业撤销及再次提出简易注销申请功能。依托“一网通办平台功能,推进注销各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探索一网通办平台注销模式,持续探索分类处置、同步办理注销模式。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金融服务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9.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网上办理。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水平,除复杂事项以及需要现场踏勘、听证论证的事项外,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从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到证件制作的全流程全环节在线办理。加强对审批全过程线上监管,实行审批环节亮灯预警管理,及时分析研判审批运行情况,有针对性地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服务效能。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从勘察、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数字化图纸闭环管理,各部门在线使用一套图纸,并按照电子档案要求实时归集、动态维护、安全管理。

牵头单位:市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资源规划局等审批职能部门

完成时限:202212

10.分类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探索建立健全基于不同风险等级的施工图审查差别化管理模式。针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立免于施工图审查的正面清单,由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拓展到全部产业类项目、规模较小的公共建筑项目、低等级市政道路、小型泵站工程、绿化工程管理用房等项目。清单以内的项目,可免于施工图审查,由建设主管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清单以外的项目,严格执行施工图多图联审制度;针对建筑装饰装修项目,属于一般类装修的,免于施工图审查,属于特殊类装修的,全面实行施工图审查制度。

牵头单位:市建局

责任单位:各审批职能部门

完成时限:20229

11.配合郑州市持续完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建设。整合更新各类规划信息数据,形成空间规划一张蓝图。加强规划信息集成共享,提升项目空间信息查询、规划自动核查、空间初步论证、空间详细论证、部门协同会商、项目查询跟踪、规划实施指引等应用服务能力。

牵头部门:市资源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直机关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伏羲山风景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12

12.持续推进区域评估。探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节能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地震安全性评价、洪水影响评价等事项列入评估范围,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综合确定,所需费用可以纳入土地成本,实行净地出让。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开发区规模、产业布局、园区功能定位,合理选取评估区域,并结合实际情况选取多数项目都需要的事项开展评估,增强区域评估的针对性,确保评估成果得到充分应用。

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大数据局、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12

13.持续推进联合测绘。全面落实项目审批实行全流程联合测绘,统一测绘技术标准和规则,在用地、规划、施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各阶段,将联合测绘运用于项目审批全流程,深入推进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和测绘成果在线共享使用,实现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避免重复测绘,减轻企业负担。 

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建局、市大数据局、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人防办

完成时限:202212

14.持续提升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平台。加大对入驻网上中介服务平台中介机构的监督评价,规范服务行为,优化办事流程,强化网上中介平台管理,提升平台使用率,不断优化提升中介服务质量。加强网上中介服务平台宣传推广力度,提高知晓率和入驻率。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各审批职能部门

完成时限:202212

15调整提高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不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加大违法施工查处力度,杜绝相关单位和个人将应当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行为

牵头单位:市建局

责任单位:各审批职能部门

完成时限:20226

16.持续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隐性审批问题专项整治。对照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常态化分析研判审批各环节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畅通企业群众、新闻媒体等多方参与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纪检监察作用。

牵头单位:市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资源规划局各审批职能部门

完成时限:202212

17.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至公证机构。实现继承类业务在公证机构一站式办结

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完成时限:20223

18.全面提升企业间非住宅类存量房转移登记业务的服务质量。对企业间非住宅类存量房转移登记业务的登记费和证书的工本费予以免收,降低企业不动产登记成本。不动产登记窗口提供专人服务,由资源规划局牵头,与房管、税务组成联合上门服务小组,现场指导企业实现企业零跑趟。依托郑州市政务服务网,上线企业间非住宅类存量房转移登记一件事,实现该类业务申请、交易审核、契税缴纳、不动产登记、发证全流程不见面、全网办

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完成时限:202210

19深化登银合作大一窗改革。将实体大厅大一窗办理模式延伸至金融机构,实现申请人在金融机构一站式办结。将线下大厅大一窗办理模式延伸至银行,实现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不动产一件事中的网签备案、资金监管、税收、不动产转移登记及抵押登记、贷款等事项,从申请到办结可依托银行营业场所设立的登记便民服务点一套资料申报、一个窗口受理、一个流程办理、一套系统审批、一次即可办成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税务局、市住建局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完成时限:202210

20.继续推进为纳税人降本减负。压缩流转事项承诺办结时限。简化税费优惠享受程序,规范退税管理。持续推进减证便企利民。推行税收事项容缺办理。进一步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212

21.优化税务执法和监管。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做到无风险不打扰。严格执行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完善破产案件涉税问题处理机制,严格执行关联申报要求。全面提高税务执法效能,维护公平公正税收环境。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212

22持续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度。充分应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服务方式。试点探索区块链在社保费征收个别具备条件的业务场景、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等领域的全面应用,推动部门间数据上链和共享互认,实现链上政务。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机制,探索智能咨询。提升电子税务局服务水平,推进优化发票核定智能辅助系统。探索向新办纳税人非接触发放税务Ukey。持续提升退税电子化水平。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合理需求,不断创新便企利民的服务新措施。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完成时限:202212

23.全面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各采购人、代理机构严格对照《郑州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在公开采购文件前应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严禁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或歧视待遇。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规定和做法清除隐形门槛和壁垒特别是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直各预算单位,各乡(镇)、街道,伏羲山风景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12

24简化政府采购相关证明材料。市本级预算单位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试行信用+承诺准入制,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须如实提供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重大违法等方面失信记录以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能力的声明函,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各预算单位,各乡(镇)、街道,伏羲山风景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12

25.配合郑州市推动政府采购领域数字证书兼容互认。打破技术壁垒,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领域数字证书CA互认范围,实现郑州市域兼容互认,政府采购供应商在郑州市任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即可参与我市的政府采购活动,真正做到一次注册,一套CA,全域通用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完成时限:202212

26.建立供应商合法权益保护机制。探索供应商合法利益受损补偿救济机制,引导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资金支付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明确因采购人不履行合同约定导致采购资金延期支付的相关责任以及对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赔偿标准。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直各预算单位,各乡(镇)、街道,伏羲山风景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12

27.持续构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加强对政府采购行业市场主体的信用分级分类,并进行分类差异化监督管理。探索将政府采购领域社会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信用信息纳入管理范畴,进行分级分类管理。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直各预算单位,各乡(镇)、街道,伏羲山风景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12

28.加大力度稳定就业。制定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细则,推动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持续优化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流程,大力压缩办结时限,进一步加大网上申办力度。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完成时限:202212

三、全面提升市场服务便利化水平

29.优化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进一步优化公共基础设施服务,加快我市配套电力外线工程建设进度,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实行行政审批一窗受理、一窗出件、一窗盖章,优化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审批流程公开透明,审批结果自动反馈供电公司,用户可在线查询,提升电力用户接入效率。  

牵头单位建局、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园林绿化处

完成时限:202212

30推动获得电力与开办企业指标联动,将市场主体注册、变更名称、注销业务与办电业务相融合,拓宽办电渠道,提前获取企业用电需求,进一步提升办电便利度。

牵头单位:市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28

31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力度。建立联席工作会议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创新行政执法+供电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配合工作模式,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安全隐患督导检查活动,形成共治、共管、共建新格局。供电公司加大电力设施安全巡检和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排查电力设施安全隐患,建立电力安全隐患整改台账;执法部门加大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行政执法,依法依规立案查处,确保全市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建局、市林业局、市园林绿化处、市供电公司

完成时限:202212

32精简水气暖报装服务流程。在材料、环节、时限123模式的基础上继续优化,取消与水气暖报装无直接联系的一切材料和环节,将办理时限压减30%以上。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中裕燃气公司、市港华燃气公司中原环保热力公司

完成时限:202210

33提升水气暖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企业与用户沟通回访机制,畅通抢修和服务热线,引入智能客服系统,定期开展用户回访、征求意见等活动;组建专业的水气暖上门服务队伍,做好用户报装前期的咨询辅导工作,充分听取申请人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加以改进和解决,做好申报资料范本、共性问题解答等基础性工作,提高报装申请一次性成功率。打造全方位网上营业厅,实现缴费、过户、报装等所有事项的网上可办率为100%,加强网上办的咨询辅导工作,进一步提升网上办理率。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中裕燃气公司、市港华燃气公司中原环保热力公司

完成时限:202212

34提升供气能力。加快完成《新密市燃气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推动燃气设施立项选址及配套手续办理,促进新建燃气设施建设和投运。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资源规划局建局、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伏羲山风景区管委会,市中裕燃气公司、市港华燃气公司

完成时限:202212

35提升水气暖数据共享水平,保障水气热市政管线配套及时性。提高供水、供气、供热管网覆盖率,新建项目出让土地时及时跟进道路及配套管线建设,将供水供气供热管网铺设至地块红线边界;新建道路办理规划、施工许可手续时,保持信息联动共享,确保自来水、燃气、热力管线与道路同步规划、施工,并组织联合验收,确保市政道路通车的同时,市政公用设施、管线能够同步配套到位;既有道路水气暖管线施工需要办理规划施工手续时,由道路管理单位出具同意铺设意见后,规划部门根据意见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建设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建局、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市中裕燃气公司、市港华燃气公司中原环保热力公司

完成时限:202212

36优化水、电、气、暖、排水接入工程行政审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排水等市政接入工程如需办理规划许可、占道许可、破绿许可、挖掘城市道路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的,由公用企业全程帮办代办,对长度不超过200米的继续实行零审批;对长度超过200米的,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优化办理流程,推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对于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因工程建设需要破路的,免收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具体要求按照《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工程改革办〔2021〕5号执行。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建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园林绿化处市供电公司市中裕燃气公司、市港华燃气公司中原环保热力公司

完成时限:202210

37.加强二次供水管理。针对当前我市二次供水管理主体多元化,管理职责不明晰、设施维护不到位等问题,研究制定二次供水改造管理解决方案。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卫健委、市国资中心、市房地产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212

38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以推进动产与权利担保融资服务工作为抓手,稳步推进动产平台登记和相关融资工作。不断加大对企业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的支持力度,扩大直接融资比重。

牵头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212

39.深化银企对接服务,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银企对接,提升金融服务质量。

牵头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商务局

完成时限:202212

40大力实施信易贷工作。强化信易贷平台郑州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健全完善平台运行机制。加大信易贷模式推广力度,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入驻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平台的特色产品。加强市信易贷平台宣传推介,持续完善企业引导推荐机制,吸引有资金需求企业入驻平台积极提升平台影响力。创新信用融资贷款模式,引导各类金融资源加快投向优质诚信中小微企业。

牵头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1.巩固提升电子化交易水平。推进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实现远程网上不见面开标全行业覆盖,实现交易系统在线异议、答复功能;优化全链、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提升全流程网上办理服务能力;完善大数据分析应用通过大数据分析增强平台围标串标风险预警及监测能力;加大信息公开落实力度,严格落实基层政务信息公开事项环节、内容和标准;鼓励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发布中标通知书及线上签订合同,完善履约服务,强化履约监管。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

完成时限:202212

42.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按照省统一技术标准和研究制定的远程异地评标评审软硬件系统技术规范统一网络环境、专家签章设备、系统接口、音视频设备及传输协议,完善远程异地评标场地设施标准依托省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管理系统实现评标场所统一调度、随机分配、科学利用。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完成时限:202212

43.强化招标投标监管联动机制。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行业监管部门和综合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通过技术手段为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挂靠、恶意投诉等干扰招标投标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数据参考。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在线监管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提高综合监管的服务效率。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行业主管

完成时限:202212

四、加快提升法治服务保障水平

44.推行便捷立案服务。以立案便利度为出发点,加强立案服务工作,大力推进涉企案件网上立案、自助立案等,加强网上大数据统计分析,对超期立案实行督导。

责任单位:市法院

完成时限:202212

45加强民商事案件诉讼全流程管理,压缩审理期限。加强立案、鉴定、审判、卷宗移转等各流程节点时限管控,严控延长、扣除审限。强力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对超过6个月未结的涉企民商事案件,逐件向承办法官发出警示函;对超过1年未结的涉企民商事案件,移送市法院纪检组督促办理。

责任单位:市法院

完成时限:202212

46.全力推动执行结案,提升执行质效。科学制定执行结案计划,通过旬通报、月讲评工作制度,确保结案计划落实落地。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充分运用拘传、拘留、罚款、纳失、限消、追究拒执犯罪等强制措施,实现执行案件质量指标和效果指标协调发展,推动执行工作实现良性循环。

责任单位:市法院

完成时限:202212

47完善网络诉讼服务,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积极开展在线诉讼,通过细化流程规则、加强诉讼引导、完善系统平台,探索构建从立案到执行的全流程在线诉讼模式。积极推进庭审网络直播,促进庭审规范化、透明化。

责任单位:市法院

完成时限:202212

48进一步压缩破产案件办理时间。加强破产案件审限管理,严格落实无产可破、简单、普通、复杂案件不同结案审限,缩短审理周期,破产案件平均审理时间控制在380天以内。

责任单位:市法院

完成时限:202212

49.建立健全破产司法税务协作机制。做好破产企业的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纳税申报、发票领用、资产处置税收管理、破产期间企业所得税处理、税务注销、税收滞纳金处理、破产重整税务信息变更、纳税信用修复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法院、市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212

50健全破产企业财产解封沟通协调机制。市法院与公安、检察、税务等部门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共同办理破产企业保全措施及刑事、行政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解除事宜。

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212

51健全企业破产重整信用修复机制。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可以申请在信用中国河南·新密)”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添加相关信息,及时反映企业重整情况;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调整相关信用限制和惩戒措施。探索重整计划执行期间赋予符合条件的破产企业参与招投标、融资、开具保函等资格。

责任单位:市法院、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银保监会、人民银行新密支行

完成时限:202212

52.建立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实现裁审受理范围一致、裁审标准统一、裁审程序有效衔接,进一步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审判工作质效,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法院

完成时限:202212

53.增强保护中小投资者法律救济服务供给。在市法院设立涉保护中小投资者案件诉讼服务专窗,为中小投资者提供立案、审理、执行全流程诉讼服务。充分发挥保护中小投资者法律服务站职能,为中小投资者提供权利救济服务。

责任单位:市法院

完成时限:202212

54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提升投资者诉讼便利度。强化司法保障作用,对涉中小投资者案件开展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等工作,将疫情对投资者权益司法保护的影响降到最低。

责任单位:市法院

完成时限:202212

55.建立法院、政府部门执法工作联动机制。推动法院同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建立保护中小投资者工作联动机制,依法处置公司违规经营管理、侵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212

56.加强保护中小投资者专业化队伍建设。设立专业审判庭或合议庭对证券期货、公司类纠纷实行专业化审理。通过线下、线上等多种方式加强涉保护中小投资者案件业务培训,建设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审判专业队伍。

责任单位:市法院

完成时限:202212

57完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积极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风险管理,探索双随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不断提升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直机关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8.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重大决策诚信机制,完善政府决策执行诚信履约机制,推进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优化多层次政务诚信监督机制,建立政务失信问题重点协调和惩戒制度,大力推进失信政府机构和国企拖欠治理,确保全市政府机构失信案件零增长。推进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招商引资政府承诺、政府债务预防违约、政府统计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

完成时限:202212

59加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优化信用新密平台功能架构,增加和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合同履约、信用修复、异议处理、主体权益保护等系统功能,加快提升平台基础支撑保障能力和信用信息应用水平。加强行业主管部门业务系统与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通过数据交换、接口交互等方式,实现信用信息的常态化、自动化共享,不断提升信息共享效率。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完成时限:202212

60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及时、全量、完整、准确地将本部门产生的信用信息推送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全目录覆盖,杜绝误填、错填、漏填,不断提升有效数据量。重点做好全市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均要达到100%。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

61.加强特定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建立健全社保医保、水、电、气、、仓储物流等数据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共享机制。重点做好尚未入库的特定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实现特定信用信息归集种类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邮政公司市交通局、市城管局、水利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行业主管部门,市中裕燃气公司、市港华燃气公司、市中原环保热力公司

完成时限:202212

62完善分级分类信用监管机制。全面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持续推进户籍管理、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重点领域信用承诺信息归集应用。完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推进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全面加强双公示。扩展联合奖惩系统嵌入部门业务系统范围,重点做好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府性资金项目安排、国有土地出让、评先评优、融资授信、食品监管、抽检抽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业务系统嵌入使用,常态化反馈联合惩戒案例。健全和完善信用修复机制。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完成时限:202212

63实施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工程。提高创新主体的自主创新能力,对专利运用效益高,专利产品产值增幅显著的企业,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奖励。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行为,提升专利质量,提高创新主体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专利转化和运用,对企业获得发明专利且转化和运用效益显著的,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奖励。大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积极推荐省、市级知识产权强企。开展优秀文化艺术科学作品版权著作权集中登记服务工作,年度版权登记量突破70件。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科工信局

完成时限:202212

64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发挥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工作站职能,建立健全纠纷调解规则和工作机制,引导行业协会、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等开展行业自律、化解纠纷。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法院、市仲裁办

完成时限:202210

65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机制。发挥现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政策,积极开展“科技贷”等与知识产权质押相组合的融资模式。探索商标、版权等其它形式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途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度达到预期目标。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212

66.持续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清欠工作部署,抓好《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落实,对企业举报和上级转办的清欠问题线索,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督导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审计局市人社局建局、市国资中心、市金融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伏羲山风景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7.强化法律监督,提高办案质效。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发现和整治有案不立、违法立案、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和侦查活动违法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开展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专项检察活动。加强民事监督、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监督。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8.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充分发挥行业治理优势,推动各单位发挥职能作用,及时堵塞制度漏洞、补齐监管短板、净化行业领域监管队伍、完善联合监管机制,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制度体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在社会治安、乡村治理、工程建设、房地产、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资源、环境保护、信息网络、文化旅游、城市治理、教育、卫生、水利等行业开展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市科工信局、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建局、市交通局、市信访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城管局、市房地产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持续提升宜居创业环境

69构建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支持龙头企业与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攻克一批前沿关键共性技术,引领支撑产业发展。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大高新技术培育力度,2022年全市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5家以上,总数突破130家。

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212

70建设技术创新平台。支持企业自建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协同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2022年新建省级以上创新平台10家。

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完成时限:202212

71加强企业家队伍培育大力实施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做好2022年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评选工作,新增领航计划企业家10组织优秀企业家参加郑州市联合国内知名高校举办专题研修班帮助企业家开拓视野,提高企业家创新发展和管理能力,树立优秀企业家典型,弘扬企业家精神。

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建局、市人社局、市农委、市文广旅体局市国资中心市金融服务中心市房地产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212

72畅通人才流动渠道。深入实施郑州人才计划,推进海内外高端人才、科技领军人才、产业骨干人才、青年人才、名师名医名家五大专项行动完善人才认定和政府资助体系,着力引进培育一批符合新密产业发展需求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组织实施第一批名师名医名家培养活动,适时启动第二批名师名医名家申报选拔工作。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完成时限:202212

73.建立完善人才服务保障协同机制。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人才住房体系,综合运用人才购房补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等方式,租购并举为各类人才提供安居保障,进一步鼓励高校毕业生留创新创业。优先为引进人才办理落户,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子女入学、医疗服务、出入境、车驾管等服务保障。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大数据局、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12

74.进一步畅通职称评审渠道,全面实行无纸化评审。加大职称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多渠道政策宣传,扩大基层调研范围,解决企事业单位职称需求。畅通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持续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全面推行申报、审核网上办、证书发放一站式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75优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定出台新密市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加快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全市全年完成技能培训1.6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1.52万人含高技能人才0.53万人。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指导企业对技能岗位人员自主开展技能岗位人员全员定级、晋级评价,年底前完成15家企业评价机构备案。支持院校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开展评价活动。加快社会评价组织建设,年底前完成2家社会评价组织备案。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直机关有关单位、国有企业

完成时限:202212

76实施高质量招商引资工程。重点办好三个一批活动,确保签约一批项目总额位居郑州市前列,开工率位居郑州市前列。加大对外资项目、尤其是重大外资项目的谋划和招引力度,将外资项目招引纳入125计划考核体系。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集中资源解决好重点外资项目落地中的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等市直机关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伏羲山风景区管委,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12

77支持外贸企业精准开拓国际市场。推动企业拓展国际营销服务网络,帮助更多中小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完成时限:202212

78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文化旅游消费活动大力培育和发展小剧场演艺产业,开展旅游休闲街区创建。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建设,实施乡)、街道综合文化站和乡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开展城市书房服务效能考核。开展乡村文化合作社试点推广工作,2022年底至少完成1个试点任务。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开展“舞台艺术进乡村、进社区”文艺演出活动136场

牵头单位:市文广旅体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伏羲山风景区管委

完成时限:202212

79加强全市文化艺术体育类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对全市200余家文化艺术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加大监管力度,引导文化艺术体育类培训机构以美育人为目标,规范办学行为,完善教学体系,助力素质教育提升。

牵头单位:市文广旅体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各乡(镇)、街道,伏羲山风景区管委

完成时限:202212

80推进基础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加快新增公办幼儿园投用进度,进一步提升公办学位占比,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2022年新增公办学位3510个。新开工建设中小学3所,建设项目投入使用3所,有序扩大市区学位供给。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局委,各有关乡(镇)、街道,伏羲山风景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12

81提升居民基本养老服务水平。加大资金投入,建立稳定的养老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给予奖补。大力推进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新建街道养老服务中心1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个,每个社区至少保证有一个老年人就餐助餐点,满足辖区老人就餐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建局、市房地产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212

82落实《郑州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相关具体实施办法,提升托育机构标准化、示范化水平,积极助推郑州市申报创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示范城市。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建局、市资源规划局、市教育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旅体局市交通局、市事管局、市国资中心市金融服务中心、市总工会、市妇联

完成时限:202212

83培育壮大医疗卫生业态准入新模式,全面推行互联网医院审批和诊所备案制改革。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宣传推动开展互联网医疗,鼓励医疗机构对接互联网平台,加快推进数字医院建设;推动企业群众执业登记便利化,全面推行诊所备案制,进一步构建医疗服务十五分钟医疗圈,进一步激发社会办医活力。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相关医疗卫生机构

完成时限:202212

84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1推动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完成国家、省以及郑州市下达任务,加大绩效分级宣传力度,推进绩效分级服务,帮扶指导龙头、配套、民生保障和重点行业企业提高污染治理水平,鼓励达到绩效先进标准,引领企业绿色发展,打造绿色产业链;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期间,对企业按照绩效分级结果实施差异化管理,避免一刀切2推动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3推动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严格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持续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深度治理及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水平,保障全市土壤环境安全。4推动森林绿化覆盖率持续改善,大幅增加城市绿地面积,进一步优化公园绿地布局,年度新建绿地面积40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公园游园2。着力打造与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定位相匹配、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期盼相适应、具有中原地域特色的城市园林绿化体系。

牵头单位: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大数据局、市园林绿化处

完成时限:202212

85.优化营运车辆车检服务。推进交通、公安、生态环境数据共享,优化营运车辆车检工作流程,减少办事群众等候时间及提供材料数量。增加营运车辆车检服务供给,探索允许具备资质、信用良好的汽车品牌服务企业提供营运车辆维修、保养、检测一站式服务。推动检验检测机构公开服务项目、流程、价格、投诉电话以及排放检测全过程视频、检测数据等信息,加大对检测机构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伪造检测结果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完成时限20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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