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2023年度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新密市城市管理局 新密市人社局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3日
2023年度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新密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抽查计划的通知》(新密双随机办〔2023〕2号)工作安排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和比例
全市范围内依法由市住建部门监管的在建工程项目,抽取比例为5%。
三、抽查部门及内容
对纳管在建工程的抽查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事项:对劳动用工实名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承包活动的检查;对建设单位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的检查;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对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职责情况的检查;对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检查;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检查;对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检查等。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检查事项: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用人单位编制保存工资支付台账情况;对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工程款与人工费用分账管理、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措施的情况;工程项目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情况等。
3.市城市管理局检查事项:对市管道路、桥梁、隧道、河道范围及邻近区域占用施工建设活动的检查。
四、抽查流程
(一)准备阶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托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以下简称省级平台),制定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市管理局依据专项计划和工作安排,将本部门拟参与联合抽查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单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该局统一随机抽取各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执法检查人员信息应包括姓名、所在单位、职务、性别、专业、执法证件号码(或身份证号码)、执法区域和联系电话等。
(二)名单抽取及派发阶段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省级平台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对象及其匹配的执法检查人员,形成联合抽查任务匹配情况一览表,包括项目名称、地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基本信息以及抽查机关、执法检查人员姓名及执法证件号码等内容。
2.抽取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联合抽查任务匹配情况一览表送交各参与部门,各参与部门需在两个工作日完成比对和确认。经各部门对一览表核对无误后,在20个工作日内,统筹安排抽查日程,确定各个联合抽查组和抽查方式,生成一户检查对象一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由组长派发至各组员,组织实施联合抽查。
(三)组织检查阶段
1.预查比对。执法检查人员按照检查任务要求,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各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和档案资料等,掌握被检查对象基本信息和动态状况。
2.现场检查。检查小组应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告知检查对象;需要提前告知的,当现场检查前,以书面或电话、传真等形式,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的时间及配合检查的要求,提示准备好相关资料;不宜告知的,不得向检查对象透露情况,不发放部门联合检查告知书。检查小组对被检查对象实施核查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规定进行,检查人员应当如实记录核查情况;检查中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将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检查事项全部完成后,要求被检查对象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签字或盖章。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或盖章的,由执法检查人员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上签字说明。
3.形成检查结果。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各个事项检查情况,填写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并签字确认。
(四)结果公示阶段
牵头单位或执法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中涉及本部门的检查结果信息录入省级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按照“谁发起、谁牵头”原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计划、组织实施联合抽查任务,各参与部门按照计划要求按时参加联合抽查,严格按照《河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及部门规章规定,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发起和参与情况均纳入绩效考核。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单位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加强沟通,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在联合抽查工作中,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
(三)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要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的运用,严格按照《河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及时通过省级平台录入抽查检查结果,抽查结果由省级平台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会公示,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四)严格工作纪律,加强疫情防控。检查过程中,检查组统一乘坐指定车辆,统一在指定地点按规定标准用餐。检查组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安排车辆和用餐、住宿,不得收受被检查单位馈赠礼品,不得在检查期间饮酒。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
联系人:闫彩峰,电话:13592697888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
联系人:吕向阳,电话:69829938
3.市城市管理局联系人
联系人:牛孜铭,电话:56919969
附件: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