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郑州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因保管不善,将1503000365号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州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