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杭琳琳因保管不善,将豫(2024)新密市不动产权第002562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杭琳琳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