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政文(2019)206绿地1等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新密政文〔2024〕146号)要求,我局拟将上述3宗《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中载明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无偿收回并废止,将其重新纳入政府储备用地,地块基本情况如下。
一、政文(2019)206绿地1:地块位于金凤路西、屏阳路南侧、溱水路北。土地用途为公园与绿地,面积977.534平方米,合同编号为政文(2019)206绿地1,电子监管号为4101832019A01938,土地使用权人为新密市人民政府。
二、政文(2019)206绿地2:地块位于金凤路西、屏阳路南侧、溱水路北。土地用途为公园与绿地,面积18522.236平方米,合同编号为政文(2019)206绿地2,电子监管号为4101832019A01949,土地使用权人为新密市人民政府。
三、2021-48绿地:地块位于金凤路西侧、屏阳路南、溱水路北。土地用途为公园与绿地,面积267.822平方米,合同编号为2021-48绿地,电子监管号为4101832022A00127,土地使用权人为新密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