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8098/2024-00059
  • 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
  • 2024-11-11
  • 2024-11-11
  • 2024-11-11
关于申报新密市2025年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的通知

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兜牢民生底线,根据《河南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豫人社办202023号)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申报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计划申报

2025年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单位,请于20241120前向市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提交公益性岗位开发和使用申请(包括:开发设定事由、岗位名称、数量、期限及岗位要求、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等),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接到申请后,对用人单位岗位开发设定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评估和审核。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根据评估、审核结果编制2025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设定使用计划向社会公布

二、公益性岗位申报范围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事业单位行使公共管理职能设置的协管岗位,具体包括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等岗位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事业单位的工勤服务和后勤保障等辅助性岗位,具体包括文印、收发、保洁、保绿等岗位

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扶贫、医疗卫生、养老托幼服务、社会救助、群团组织、社区矫正、残疾人服务等基层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三、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条件

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主要包括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41120日前过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材料

1.公益性岗位开发设定和使用申请报告

2.新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3.申报单位的《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办法

4.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公示要求:拟设公益性岗位计划经批准后,由市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将公益性岗位的名称、人员数量和岗位要求等向社会公告。

联系电话0371—69825337

 

附件:新密市2025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审批表

 

 

                                                 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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