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夯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为2024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按照新密市要求,开展2024年第一季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防返贫监测排查、帮扶措施制定落实以及收入动态监测等工作任务,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确保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再上新台阶。
二、重点任务
(一)排查重点农户群体,确保应纳尽纳。在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常态化排查的基础上,对重点群体进行集中排查,填写《2024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核查表》,并提出初步核查意见。一是2023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10000元的农户;二是2023年10月以来有新识别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三是2023年10月以来家庭有大病病人或医疗自付支出较大的农户;四是2023年10月以来家庭有新致残重度残疾人的农户;五是在读子女较多且教育支出较大的农户;六是2023年10月以来有自主申报意愿或通过信访、舆情反馈存在家庭困难情况的农户;七是因灾、因突发意外事故、因就业不稳定、因产业失败等影响较大的农户;八是其他可能存在返贫致贫风险隐患的农户。将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按照规范程序纳入监测帮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二)排查存量监测对象,确保风险稳定消除。对存量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情况开展“回头看”,填写《监测对象风险稳定消除核查表》。一是排查未消除风险农户是否符合标注“风险消除”条件,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逐户核查(不含短期内识别且帮扶效果尚未显现的监测对象、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将家中有劳动力且识别纳入6个月以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作为核查重点,核实家庭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以及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对符合“风险消除”标注条件的监测对象,按程序在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家中有劳动力且识别纳入一年以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逐户分析未消除原因,下步加大帮扶力度尽快消除风险。整户无劳动力兜底保障户,不予标注“风险消除”。二是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是否新出现返贫致贫风险,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逐户核查,重点查看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者是否出现新的返贫致贫风险,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
(三)排查帮扶措施制定落实情况,确保精准施策。一是完成帮扶计划制定,对所有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针对家庭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以促进群众稳定增收为根本要求,逐户制定2024年帮扶计划,尤其要关注开发式帮扶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家中有劳动力的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开发式帮扶全覆盖。二是核查监测对象帮扶措施录入情况,需对所有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通过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打印《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对照表》,逐户核查已落实的帮扶措施是否全部录入系统,关注开发式帮扶措施录入及落实情况,据实补充修正帮扶措施数据,确保系统数据真实反映帮扶成效。
(四)扎实开展务工信息核查与收入测算,确保帮扶对象稳定增收。一是排查监测对象家中劳动力外出务工情况,更新录入至国办系统。二是对监测对象进行收入测算,掌握2023年第四季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收入情况,对较去年同期相比收入明显下降的农户,逐户建立台账,针对收入下降原因制定帮扶措施,实施动态监测,帮助提升收入水平,确保实现年度增收目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4年是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之年,各村要快速进入工作状态,将2024年第一季度集中排查作为夯实全年巩固脱贫成果基础的重要契机,着力压实村级一线责任,动员乡村干部、驻村干部、网格员等各方面力量,聚焦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和稳定消除风险的工作要求,紧盯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稳定增收这一根本目标,不折不扣做好集中排查工作。
(二)把握时间节点。一是做好动员部署,2月23日前全面完成工作安排部署。二是做好入户排查和信息采集,3月20日前,完成各项入户排查和信息采集;完成监测对象新识别、风险消除等各项程序。三是做好信息录入和工作总结,3月25日前,完成信息系统录入,建立2024年收入下降户台账,报送2024年第一季度防返贫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三)强化跟踪问效。集中排查期间,镇下派督导组持续开展工作指导。为及时掌握工作进度,请村于每周四15:00前报送《2024年第一季度防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进度统计表》,每周调度会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联系电话:56518552
邮 箱:chaohuafpb@163.com
附件:1.2024年第一季度防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进度
统计表
2.2024年前两季度监测对象收入下降户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