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781/2016-00158
  • 新密市袁庄乡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6-10-20
  • 2016-10-20
  • 通知
  • 袁政〔2016〕47号
袁庄乡人民政府关于在全乡开展秸秆垃圾清整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袁庄乡关于在全乡开展秸秆垃圾清整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已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1020

  

袁庄乡开展秸秆垃圾清整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三秋”工作已基本结束,农作物秸秆、杂草、树叶等废弃物如管理不到位,将会严重影响区域环境。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全面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密政办【2016】31号)和《关于在全市开展秸秆垃圾清运及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新密秸禁发【2016】16号)的要求,决定在全乡开展秸秆垃圾清整及综合利用工作,实现区域干净整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路边无堆积、村内无存放”的要求,及时清整处理路边、沟边、渠边、地边、河边和村内的秸秆、垃圾、树叶、杂草等废弃物,及时清理农田中的庄稼秸秆,及时清理道路边的杂草、树叶,实现乡村干净整洁。

    二、清整重点

1.加大农作物秸秆清整和垃圾清运力度,实现乡村处处干净整洁。各村要引导和督促群众及时将田间、地头、路边、沟边堆积和散落的秸秆、杂草进行清整。能够综合利用的要及时进行处理利用,暂时不能综合利用的,要存放在堆放点,并进行严格管理。做到秸秆清整和垃圾清运不留死角和盲区,确保农户房前屋后、田间地头清洁卫生。

2.加强道路两侧清整力度,打造清洁卫生通道。按照“靓丽美观、清洁卫生”的要求,对道路两侧秸秆、杂草、渣土渣石和乱堆乱放进行清理,对绿化带、林带和可视范围内的漂浮物、悬挂物进行清除,严禁在道路堆放秸秆和晾晒粮食,确保道路通畅、清洁。

    三、职责分工

1.各村(居委会)负责本辖区秸秆、垃圾、杂草的清整。

2.乡农办负责指导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组织实施工作和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指导,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3.乡纪委、乡督查考评办、乡创建办、乡农办负责对各村秸秆、杂草、乱堆乱放清整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农村环境卫生达到“三无一规范一眼净”。

    四、工作步骤

清整时间为2016年10月20日—11月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10月20日至10月22日)

    各村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清职责、落实措施。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清整和综合利用的意义,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的思想意识。

    (二)全面清理阶段(10月23日至10月31日)

    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要对路边、沟边、渠边、村边、地边的秸秆、垃圾、树叶、杂草等废弃物进行彻底清整,并做好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1月5日)

    乡纪委、乡督查考评办、乡创建办、乡农办将成立联合验收组,对各村垃圾秸秆清整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人居环境奖补资金、秸秆清整资金和卫生创建工作经费的发放依据。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对本辖区秸秆垃圾清运及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组织好人员,切实做好该项工作。

    (二)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督导机制,乡纪委、乡督查考评办、乡创建办、乡农办要加大对秸秆清整和综合利用的督查力度,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农作物秸秆清整和综合利用工作不力,造成农作物秸秆堆积或发生焚烧现象的将进行经济处罚,对相关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袁庄乡秸秆垃圾清运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赵清江

副组长:张会杰  郑建设  李海莉  刘耀磊

成  员:李万鹏

                  朱万顺

        李冠杰

                 周金涛

                 任炳辉

                 各村党支部书记

秸秆垃圾清运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创建办朱万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秸秆垃圾清运及综合利用工作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