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单位:
《苟堂镇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4月22日
苟堂镇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全镇空气质量,按照《中共新密市委办公室、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办〔2019〕11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新密办〔2018〕36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郑州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四重点一稳定一保证”总体格局,牢固树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双统筹、双促进”,坚守阵地,巩固成果,稳中求进,奋发有为,统筹兼顾,科学施策,不断深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等源头治理,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坚持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行政手段,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确保完成新密市下达的改善目标。
二、工作目标
2019年,全镇PM10平均浓度不高于98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60微克/立方米;镇区优良天数达到260天以上 。各村2019年度空气质量要继续保持和巩固改善成果,确保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三、主要任务
(一)打好煤炭消费减量战役
1.强化煤炭消费总量管控
(1)严控煤炭消费总量。2019年,全镇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新密市规定的目标任务之内。
牵头单位:园区办
责任单位:工商质监所、民营经济办、创建办,各村
(2)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根据各村2018年度实际情况,制定2019年度非电用煤限额,开展年度达标考核。
牵头单位:民营经济办
责任单位:环境监察五中队,各村
(3)严格控制新增燃煤项目建设。全镇禁止新建、扩建耗煤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环评、安评、能评等手续办理,改建耗煤项目(包括所有以原煤或焦炭等煤制品为原料或燃料,进行生产加工或燃烧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新增耗煤总量。
牵头单位:园区办
责任单位:环境监察五中队、民营经济办、国土资源所、安全办,各村
2.加强企业用煤管理
(1)加强企业煤质内控管理。按照《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3号)要求,落实煤炭经营单位备案信息监管责任,督促落实煤炭质量管控责任,建立进销货台账、销货合同、质量报验报告专管档案,完善内控制度,按时报告经营等相关信息,依法查处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工商质监所、安全办
责任单位:各村
(2)推进煤炭清洁利用。严格落实省、郑州市燃煤质量标准,全镇禁止生产、销售灰分大于32%、硫大于1%的劣质煤。
牵头单位:工商质监所
责任单位:安全办、环境监察五中队、园区办,各村
(二)打好产业布局优化战役
3.严格环境准入要求
(1)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全镇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水泥、玻璃、耐火材料、陶瓷、氧化铝、煤炭、冶炼、铸造、沥青防水卷材等高污染、高耗能“两高”行业产能。
牵头单位:园区办
责任单位:环境监察五中队、民营经济办、国土资源所,各村
(2)严格控制涉VOCs项目建设,禁止新建家具行业以及生产或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项目。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新、改、扩建排放VOCs的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配套安装高效收集、治理设施。
牵头单位:园区办
责任单位:环境监察五中队、民营经济办、国土资源所,各村
4.加快推进工业结构调整
(1)进一步调整优化工业结构,全镇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年均下降4%左右,制造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步提高。
牵头单位:民营经济办
责任单位:园区办、环境监察五中队,各村
(2)分类实施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参照《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推进城市规划区内重点工业企业外迁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密政文〔2018〕310号)文件要求,推进镇区周边区域内重污染企业外迁,逾期不退镇区的企业依法予以停产。
牵头单位:民营经济办
责任单位:园区办、国土资源所、环境监察五中队、财政所,苟堂村、九龙村、付寨村、小刘寨村、樊沟村
5.大力淘汰低效、落后、过剩产能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水泥、耐火材料、铸造、陶瓷等传统行业产能压缩30%以上,实施传统产业兼并重组、退镇区入园区的优化布局。
牵头单位:民营经济办
责任单位:园区办、环境监察五中队,各村
6.严控“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组织镇、村、组三级网格力量,进行拉网式排查,实施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对被各级督导检查核查发现“散乱污”企业整改不到位的,将实行专项督办、限期整改;对出现普遍性或区域整治不到位的,依规予以追责。
牵头单位:环保办、环境监察五中队
责任单位:国土资源所、园区办、民营经济办,各村、各网格
(三)打好运输结构调整战役
7.加快淘汰老旧车辆
加大老旧车淘汰力度,完成新密市定淘汰任务。
牵头单位:交通办
责任单位:派出所、财政所、园区办,各村
8.减少机动车怠速尾气排放
进一步完善城市机动车拥堵路段疏导方案。定期组织城区机动车拥堵路段及敏感区域排查,对经常发生拥堵的路段及敏感区域,加强现场疏导,合理组织车流,科学安排路线,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避免因机动车怠速运行而加重尾气排放污染。
牵头单位:交通办、派出所
责任单位:交警八中队,各村
(四)打好用地结构调整战役
9.推进农业用地结构调整
制定《苟堂镇2019年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持续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优化农业用地结构,切实减少农业生产对环境的污染。2019年,发展环城都市生态农业、完成营造林,提升生态廊道,新建绿地。
牵头单位:农办、林站
责任单位:各村
10.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1)大力推进种植业肥药减量增效,持续提高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积极推广使用配方肥、有机肥和缓控释肥等新型肥料,减少农田化肥、农药使用量。改进农业施肥方式,提高机械施肥覆盖率,加强深施、沟施以及无水混施、以水带氮的施肥与灌溉技术应用,减少施肥过程导致的大气氨排放。2019年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85%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39%。
牵头单位:农办
责任单位:各村
(2)控制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鼓励农村地区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推广畜禽粪便生物处理技术,禁止粪便露天堆放。采取“畜禽养殖—粪污还田—种植”的种养模式,根据畜禽粪污消纳农田的规模,调整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提高农田有机肥施用比例。2019年底,全镇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88%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6%以上。
牵头单位:农办、畜牧站
责任单位:畜牧站、环境监察五中队,各村
11.大力推进露天矿山整治
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和镇区周边为重点,对全镇露天矿山进行深度整治,并在露天矿山企业的采矿区、破碎站、废石场等主要产、排污环节安装视频监控设施,视频数据与自然资源部门联网。对手续齐全、不符合整治要求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按照“一矿一策”制定整治方案,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未通过验收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并限期进行生态恢复;对非法露天开采的矿山(含证照过期的矿山),按照“三不留”(不留人员、不留采矿设备、不留建筑物)的标准,2019年12月底前取缔完毕,限期进行生态恢复;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景则景”的原则,加快生态恢复,减少扬尘污染。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治理率达到90%,严格控制露天矿业权审批,新建露天矿山项目不予核准或备案、不予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牵头单位:国土资源所
责任单位:安全办、环境监察五中队,各村
12.不断增加生态环境容量
(1)按照“大生态、大环保、大格局、大统筹”的要求,统筹推进森林、湿地、流域、农田、城市五大生态系统建设。
牵头单位:园区办
责任单位:林站、环境监察五中队、创建办、村镇规划办、水利站、派出所,各村
(2)大力创建森林苟堂。按照“以绿荫城”的理念全面提升镇区绿化、美化水平,建设森林苟堂。
牵头单位:林站
责任单位:国土资源所、水利站、村镇规划办、各村
(3)大力建设交通干线景观走廊。按照道路两侧各100米以上和常绿与落叶搭配、乔灌结合的标准,完成主干线以及其他主要廊道绿化,实现廊道绿化向美化、彩化升级。
牵头单位:林站
责任单位:国土资源所、交通办,各村
(4)加强镇区绿化建设。推行镇区建筑物屋顶绿化,加大裸土治理力度,实施植绿、硬化、铺装等降尘措施。
牵头单位:林站
责任单位:交通办、国土资源所、水利站,各村
(五)打好柴油货车治理战役
13.加大“黑烟车”查处力度
利用“黑烟车”抓拍、群众举报、公安交警现场拦截等方式,严厉打击冒黑烟柴油车,到2019年底,基本消除柴油车冒黑烟现象,柴油货车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总量比2018年下降15%以上。
牵头单位:环境监察五中队
责任单位:派出所、交通办、工商质监所,各村
14.加强油品质量监管
(1)深化油品质量监管。全面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严格落实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持续开展生产加工环节汽柴油、变性燃料乙醇产品质量抽查;深入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坚持挖幕后、断链条、打黑油、端窝点,持续开展加油站、储油库等流通环节油品质量抽查,依职能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油品违法行为,发现两次销售不合格油品的加油站,相关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严厉打击违规销售散装汽油和成品油流通领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工商质监所
责任单位:园区办、民营经济办、派出所、安全办、环境监察五中队,各村
(2)严厉打击黑加油站。对黑加油站点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防已取缔的黑加油站点死灰复燃;对新发现的黑加油站点,发现一个,取缔一个。
牵头单位:园区办
责任单位:派出所、工商质监所、安全办、环境监察五中队,各村
(3)严厉打击流动加油车售油。
牵头单位:派出所
责任单位:交通办、安全办、园区办,各村
15.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
(1)强化源头准入。进口、销售的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严格执行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组织对全镇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全覆盖检查,建立非道路移动源管理台账清单。对在市内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车(机)型系族(含进口)年度抽检率达到80%以上。确保新销售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发动机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牵头单位:交通办
责任单位:工商质监所、交通办、民营经济办,各村
(2)加大监管力度。严格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范区域管理,组织开展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专项执法行动,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并对业主单位依法实施处罚。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工程作业机械的信息采集和编码并进行联网。依法采取限制和禁止使用等措施,促进老旧燃油工程机械淘汰。对具备条件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加装污染控制装置,控制颗粒物排放。未履行申报登记、张贴环保标识、核发号牌等环保手续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租赁和使用。建立工程机械入场前报备、使用中监督抽测、超标后处罚撤场的闭环管理制度。
牵头单位:环境监察五中队
责任单位:村镇规划办、工商质监所、国土资源所、财政所、交通办、民营经济办、水利站,各村
(六)打好扬尘治理提效战役
要充分发挥职能,统筹协调各类扬尘管控、镇区日常保洁、道路清扫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开展镇区净化行动、提高清洁效果。
16.推进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控精细化管理
制定《苟堂镇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控精细化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积极推行绿色施工,督促落实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和属地管理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等制度。各类施工工地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八个百分百”。重点做好工地出口两侧各100米路面的“三包”(包干净、包秩序、包美化),镇区内严格落实“两个禁止”要求。
牵头单位:村镇规划办
责任单位:各村
17.强化道路扬尘污染防治
(1)开展镇区外道路扬尘专项整治。加大镇域国省干线公路及县乡公路清扫保洁力度,逐步提高机械化清扫率。2019年6月底前,完成国道省道干线公路专项治理,两侧50米范围内实现“三无、两化”(无垃圾、无杂物、无积尘,硬化或绿化),道路地面平整,积尘清扫及时,见到底色。2019年7月起,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辖区和单位,依规进行问责。
牵头单位:交通办、创建办
责任单位:各村
(2)加强镇区重点路段清扫保洁。按照“以克论净、深度保洁”的作业模式,加强镇区环境道路卫生保洁力度。镇区及镇区周边所有道路必须坚持每日清扫作业,实现主次干道路段全覆盖、保洁时间无空挡。推行精细化管理,坚持以克论净考核制度,凡环卫管理作业达不到作业标准和要求的实施财政扣款。
牵头单位:创建办
责任单位:苟堂村、九龙村、付寨村、小刘寨村、樊沟村
18.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
实行建筑垃圾从产生、清运到消纳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全部渣土车要安装定位装置,做到车身全密闭,对车轮及车身进行彻底冲洗,确保车辆不带泥上路。
牵头单位:派出所、交通办
责任单位:各村
19.深入开展镇区清洁行动
按照“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的要求,依据市清洁城市行动标准及实施细则,广泛发动镇区各机关、单位、社区、居民小区等,每周至少开展1次大扫除,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盲点,确保镇区及周边清洁全覆盖。
牵头单位:创建办
责任单位:苟堂村、九龙村、付寨村、小刘寨村、樊沟村
20.持续做好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1)不断完善秸秆收储体系,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到2019年底,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93%以上。强化基层行政村和村民组秸秆禁烧联防联控责任,实施“蓝天卫士”火点全年监控,落实执行郑州市秸秆焚烧扣减辖区财力100万元/每火点的规定,持续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力争实现夏秋“零火点”目标。
牵头单位:农机站(禁烧办)
责任单位:各村
(2)禁止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和杂草等。
牵头单位:创建办
责任单位:各村
(七)打好工业绿色升级战役
21.开展工业企业深度治理
(1)出台《苟堂镇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制定重点行业最优排放标准和“一企一策”方案。
牵头单位:环境监察五中队
责任单位:民营经济办,各相关村
(2)组织推进重点行业“一企一策”提标治理改造,加强对管理人员和工业企业负责人的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提高企业绿色发展意识,指导企业主动对标高质量发展,对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的,给予政策上支持,并享受管控优惠政策。
牵头单位:民营经济办
责任单位:环境监察五中队,各村
(3)9月底,企业完成烟气超低排放示范工程治理任务并验收。10月底前,申请环保、经济优惠政策的企业完成政府部门组织的专家现场核查;通过现场核查的企业进行媒体公示,并享受环保、经济优惠政策和差别化管控政策。
牵头单位:环境监察五中队、民营经济办
责任单位:园区办、财政所,各相关村
22.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
(1)大力推进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专项执法检查,深入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提标改造工作。
牵头单位:环境监察五中队
责任单位:工商质监所,各村
(2)加强餐饮行业油烟治理。建立健全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和管理机制,落实镇级、村、组三级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和监管责任,推动所有餐饮服务场所安装符合环保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转和定期清洗,禁止将油烟排入镇区地下管道,全面禁止镇区露天烧烤。
牵头单位:环境监察五中队
责任单位:各相关村
23.完成涉气工业企业监控全覆盖
完成全镇涉气排放的工业企业监控系统建设安装工作,并与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做到“应装必装、能装尽装”,确保“建设全覆盖、监管无遗漏”。2019年6月底前,完成污染源在线监测的建设、联网工作(纳入深度治理专项工作的企业可延期至9月底);6月底前,完成无组织排放监测建设工作;9月底前,完成视频监控工作。对于已经安装但不符合要求、无法正常运行联网的设备,责令企业进行改造或更新。
牵头单位:环境监察五中队
责任单位:各相关村
24.实施绿色环保调度
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绿色环保调度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7〕111号),对照污染物排放水平、物料产品运输结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厂容厂貌、信用情况5大类11项指标,遴选出示范作用的绿色环保引领企业,落实错峰生产和污染天气管控豁免、绿色信贷、审批支持、资金支持、优先实施电力调度五方面政策激励,实现“谁改造谁受益,早改造早受益”,促进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环保办、环境监察五中队
责任单位:民营经济办、园区办、财政所,各村
25.推行重点行业清洁生产
(1)2019年9月底前,配合郑州市完成对铸造、建材、碳素、砖瓦窑、棕刚玉等行业清洁生产检查,全面提升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
牵头单位:环境监察五中队
责任单位:民营经济办、园区办,各村
(2)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对工业园区等进行环境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聚集区污染。有条件的工业聚集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禁止新增化工园区。
牵头单位:园区办
责任单位:民营经济办、环境监察五中队,各相关村
26.着力打造绿色制造体系
(1)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力争到2020年底创建完成绿色工厂1家。对获得省级以上绿色示范工厂称号的,落实奖补政策。
牵头单位:民营经济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村
(2)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培育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
牵头单位:园区办
责任单位:民营经济办、环境监察五中队,各村
(八)打好清洁取暖推进战役
27.严控散煤反弹
全镇范围内禁止销售、使用燃煤,依据职责强化监管,依法处罚生产、销售、经营劣质煤等行为。将散煤监管职责全面分解落实到各村,严格实施考核问责;充分发挥村委会以及环境监管网格员作用,及时发现和处理散煤使用反弹等问题。
牵头单位:工商质监所、园区办
责任单位:各村
(九)打好秋冬污染防治攻坚战役
28.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
(1)加快修订应急预案。在2018年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基础上,按行业、按地域补充完善管控企业范围,细化不同时段、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排放水平的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的管控措施等,依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科学确定不同预警级别下停限产和减排措施,进一步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减排清单。
牵头单位:环保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各村
(2)科学实施应急管控。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按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的原则,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严禁“一刀切”。应急减排措施应有效减少企业生产活动全过程的污染物排放,同行业内企业应根据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进行排序,优先管控绩效较差的企业;企业内部应优先选取污染物排放量较大且能够快速安全减排的工艺环节;对由于生产工艺等因素无法快速实现停限产的化工等企业,应通过提高治污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也可实施便于操作的分阶段、分轮次轮流停产方案。对已达到绿色环保引领要求的企业,原则上不再纳入橙色以下应急管控。
牵头单位:环保办
责任单位:环境监察五中队、民营经济办,各村
(3)加强重污染天气“环保—电力”联合监控。2019年10月底前,完善重污染天气管控企业信息,实现对管控企业用电量、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指标的每日监控。依据每日监控信息,将电力信息、排放信息和环保执法有效结合,提升环保执法准确性,及时对可疑企业进行核实,严格落实停限产措施。对经核实未落实重污染管控和错峰生产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牵头单位:环保办
责任单位:农电所、环境监察五中队,各相关村
29.实施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
实施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2019年10月底前,制定《苟堂镇2019年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重点对全镇铸造、建材、等行业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对符合错峰生产豁免条件的,原则上免于错峰,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未按期完成2019年大气污染治理改造任务的,采取最严级别错峰生产措施。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提高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结合本地产业结构和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情况,制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企业具体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并明确具体安全生产措施,于10月底前,制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并公示,报新密市工信、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牵头单位:民营经济办
责任单位:环境监察五中队,各相关村
30.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
严格落实镇区及周边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要求。镇安全、派出所、交通、供销部门要指导督促各地加强生产、运输、销售等源头管控,规范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管理。
牵头单位:派出所
责任单位:安全办、工商质监所、交通办、供销社,苟堂村等相关村
(十)打好生态环境建设能力提升战役
31.促进科研创新与技术转化
建立跨学科、跨部门、跨行业的深度合作和创新体系,形成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有机结合的产学研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治理科技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引导企业研发绿色循环、高效节约、清洁生产、超低排放的生产技术和工艺。
牵头单位:民营经济办
责任单位:园区办、环境监察五中队、财政所,各村
32.完善更新2018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
2019年8月底前,根据污染物种类、污染物源类、污染物区域等不同类别,更新涵盖全行业、多污染物以及包含污染源变化信息的全镇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2019年6月底前,各村完成2018年污染源清单调查工作,建立污染源数据库。
牵头单位:环保办、环境监察五中队
责任单位:镇直相关单位,各村
33.推动空气污染成因研究
做好以细颗粒物为重点的源排放清单、主要污染物(PM2.5、PM10、O3、NOx、VOCs等)来源解析、污染成因、传输通道研究。针对当前薄弱环节,积极开展灰霾、臭氧污染形成和控制机理以及可达性目标、VOCs污染防控、重点行业一次颗粒物治理及二次颗粒物生成机制等重大环境问题研究,增加相关领域科研经费支持。
牵头单位:环保办
责任单位:民营经济办、财政所,各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针对各自承担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工作任务明确到人,做到污染有人抓,问题有人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要求落实到位。各村要将本辖区具体实施方案报镇环境攻坚办,将具体治理项目清单报镇环境攻坚办。相关牵头部门和各村每月28日前将本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加盖公章上报镇环境攻坚办(邮箱:gthbb@qq.com)。
(二)加强执法监管
各村各部门要持续加强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大气环境违法行为“重管、重罚、重处”,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各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强与检察、审判部门的协作,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镇环境攻坚办加强相关任务的督查督导,对工作滞后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对未完成工作任务、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严格考核奖惩
建立以空气质量提升为核心、任务计划完成为重点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综合运用通报排名、财政处罚、追责问责等多种手段,严格落实大气环境管理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坚持目标导向、质量导向和问题导向,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严重失职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四)强化服务指导
认真落实中央、省、郑州市、新密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增强服务意识,坚决防止“一刀切”,积极帮助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治理方案和应急减排方案,特别是对中小企业和产业集群,坚决杜绝一律关停、停而不治等现象。加强规划整合,选典型、立标杆,推广绿色转型发展经验。
(五)注重宣传引导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进一步加强与主要媒体及新媒体的沟通,充分发挥环保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及新媒体的作用,加大对新政策、新举措、新成效的信息发布、宣传报道的力度,加强舆论引导,接受公众监督。尤其做好企业错峰生产、污染天气管控、餐饮油烟治理等与公众社会密切相关措施的解读,营造全民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