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特制定《新密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新密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