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我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0〕22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20〕70号)《新密市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新密政办明电〔2020〕21号)要求,经镇政府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普查,摸清我镇重要承灾体、历史灾害信息,掌握重点隐患情况,查明我镇致灾风险水平、灾害链特征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立完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制度,为各村、各有关部门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普查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包括我镇行政区域内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各村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普查时间安排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建立各级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宣传培训;开展已有成果、基础数据与图件的清查与整理加工;组织开展普查试点工作,形成第一批普查成果。
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普查对象清查登记,开展实地访问、现场调查,通过普查软件进行信息填报,并逐级审核上报。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属地管理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普查工作。为加强对我镇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苟堂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见附件),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普查方案。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2020年年底前要完成历史灾害调查、综合减灾资源(能力)清查、行政区划核定等工作,为全面开展普查积累经验、提供示范。要整合资源,配齐配强普查队伍,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工作,广泛深入宣传本次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氛围。确保经费落实,保障工作开展。
五、有关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次普查要求,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数据,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不得虚报、瞒报、拒报、退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程序对外发布。
(二)实现共建共享。充分利用全镇地理市情普查、水利普查、国土调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人口普查等专项调查和评估成果,梳理本次普查的数据资料,实现共建共享。
(三)强化执纪问责。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坚决杜绝人为干扰。对普查中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各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敷衍应付、推诿扯皮、伪造和篡改数据等行为,依法依纪追责问责。
附:苟堂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2020年10月16日
附件
苟堂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苏晓涛 党委委员 工会主席
副组长:张宏套 安全应急办公室负责人
高金伟 财政所长
赵江洲 应急苟堂服务中队队长
成 员:樊丽娜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龙学立 村镇建设办公室主任
刘建成 财政所副所长
王学立 交通办主任
杨云峰 农业办公室主任
周建伟 水利站站长
杨松山 林站站长
尚丽霞 统计所所长
黄卫宇 环保办主任
康军甫 武装部副部长
各村分管安全应急副职
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应急办,由苏晓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