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根据省市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计划在5月至10月,围绕全镇农村移风易俗领域存在的问题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践行精神文明建设是为了人民幸福美好生活的宗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开展农村移风易俗领域问题排查集中整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极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内容
聚焦高额彩礼、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等方面进行问题排查、集中整治。
三、工作措施
(一)迅速动员部署。按照上级工作部署,镇党委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对集中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层层压实责任。
(二)全面排查摸底。5月7日前,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座谈调研等方式,认真摸排农村移风易俗领域存在的问题。对问题反映集中的村,镇政府相关部门要有针对性地进行走访摸排,填报摸排问题清单,及时汇总上报。
(三)开展集中整治。5月20日前,镇党建办要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建立整改台账(见附件1),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时限、整改措施。5月至9月,对纳入台账管理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各村每月上报一次整治工作推进情况。
(四)认真总结梳理。各村要精心组织实施,及时总结经验,每月15日前,向镇党建办报送农村移风易俗领域问题排查集中整治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等情况。10月10日前,要对集中整治工作的整体情况、存在问题、典型经验等进行全面总结并报送总结报告。
(五)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移风易俗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宣传部门要做好移风易俗宣传引导工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牵头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加强管理,发挥作用,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镇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要积极动员广大职工、妇女、青年等各界群众向陈规陋习作斗争。
(六)建立长效机制。移风易俗具有复杂、艰巨而又长期的特性,不会一蹴而就。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使移风易俗制度化、常态化。各村要把移风易俗情况列入《村规民约》,纳入日常村级事务管理,常态化推进整治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移风易俗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措施,不打折扣的推进工作落实。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制订工作方案,召开会议,研究制订婚丧嫁娶操作标准、流程,指导红白理事会开展工作。镇村要充分发挥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推进督导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困难问题,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注重统筹协调。镇党委政府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重点部署,积极推进,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全面抓好落实。各村要把农村移风易俗领域问题排查集中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基层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提升集中整治的针对性、实效性;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镇级请示报告。
(三)要加强制度建设。各村要完善《村红白理事会章程》,出台操办红白喜事指导标准。红白理事会要充分发挥好作用,理事长要亲力亲为、真抓真管、严抓实管,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工作效率,推动工作落实。指导各村开展村规民约制修订,充实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等移风易俗内容,出台约束性措施,明确告诉农民群众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红白喜事等应该怎么操作、不该做什么。
(四)要加强宣传引导。各村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通过设置宣传栏、宣传标语、发放倡议书等多种形式,利用村级广播、宣传车等,对移风易俗进行广泛宣传,促进移风易俗活动深入开展,在全镇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村要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通过“红白理事会”大力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以“推动移风易俗 倡树文明新风”为主题,通过读一段经典、讲一个故事,加强移风易俗教育。通过美篇、朋友圈、村组微信群等网络渠道,大力宣传移风易俗典型代表,引导人们崇尚科学、破除陋习、遵纪守法,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观念。鼓励采用传统曲艺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宣讲移风易俗政策和举措,加强推介展演,营造移风易俗良好社会氛围。开展“农村移风易俗主题宣传月”活动,线上线下协同发力,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中央移风易俗精神和政策,形成舆论声势。
(五)建立完善移风易俗落实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移风易俗日常监督,指导村级组织认真落实移风易俗相关措施,督促婚庆、殡葬等机构规范服务行为,及时纠正不正之风。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加强对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妇女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的指导,通过教育、规劝、批评、奖惩等方式推动婚丧礼俗倡导性标准的执行。
(六)创新农村移风易俗的方法路径。大力推广文明积分、道德超市等做法,发挥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示范带动作用,加强正向引导,对农民群众的文明行为给予相应的精神、物质奖励。通过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建立工作联系点等方式,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七)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头移风易俗。依据党内有关法规和制度,完善农村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的规定,严格落实农村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报备制度。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超标准、超规模的婚丧宴席和人情往来,为农民群众作表率,对违反移风易俗规定的党员、干部进行相应处理。专项治理期间,将党员践行移风易俗情况纳入农村基层党组织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列入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八)要强化督导检查。要加大检查督导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督导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予以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效果不明显、排名靠后的村予以通报批评。严格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完成任务滞后,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建议纪委监委严肃追究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