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8303/2021-00011
  • 新密市牛店镇人民政府
  • 公告
  • 2021-06-12
  • 2021-06-12
  • 通知
  • 牛政〔2021〕75号
牛店镇人民政府关于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村、各企业、相关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密市安全生产警示大会会议精神,深刻汲取郑新中原乾通煤业5·26”瞒报事故、郑宏康辉煤业“5·30”瞒报事故教训,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到2021710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隐患就是事故”和“安全生产没有淡季”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单位要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和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以临战姿态、担当精神,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和厌战情绪,全面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采取果断举措,抓住关键节点,管住重点领域,彻底排查整治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对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的行为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执法,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镇政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张国辉  

   长:    王惠娇  李慧军  陈振刚

                   屈旭光  王建治  蔡中晓  张慧强

                   梁国伟  黄玉敬  张云鹏  王俊清

                   程宏伟  杜双成

      镇机关及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各村组织书记、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全应急管理办公室,张慧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燕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镇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三、专项行动范围及排查整治的重点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对全镇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危险场所、所有从业岗位开展全覆盖式的专项行动。重点在煤矿领域工贸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领域交通运输领域、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领域、校园安全领域、文化旅游领域、特种设备领域、供电安全领域10个领域开展排查整治:

一是煤矿领域所有煤矿一律实施停工停产,煤矿矿人员(含1名公安干警)24小时驻守,不间断巡查重点排查:矿井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矿井供电、提升运输、通风、排水等主要生产系统运行情况;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区域“四位一体”(突出危险性预测、防突措施、措施效果检验、验证)综合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受水患威胁矿井的水患监测、探放水综合措施和应急处置落实情况;防灭火、防冒顶工作落实情况;停产整顿煤矿整改及复产验收情况

二是工贸行业领域,重点排查:有限空间作业台账建立、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审批制度落实等情况;动火、抽堵盲板等高危作业以及检维修和外施工队伍管理情况;涉爆粉尘企业的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扫等安全情况。

是危险化学品领域对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逐个进行审查,未达到准入标准的一律不予审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已过期,未及时办理换证手续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情况;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相关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涉及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及重大危险源评价、辨识、备案、监控情况;化工企业泄漏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自动化控制功能性符合规定情况,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情况;危化企业外来运输车辆管理,严格限制厂区装卸区域车辆数量和进厂运输车辆停放管理,设定外来运输车辆安全距离,严禁超量充装,科学、合理安排危险物料装卸时间等情况

是交通运输领域加强“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和农村车辆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超载超限超速、酒驾醉驾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大货车、渣土车超限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严重违法行为的打击,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对危险路段、桥梁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对包车行车进行全过程动态监控,严格旅游客车安全监管。

是城乡建设领域对全施工工地进行全面摸排,聚焦燃气、污水等管网施工,桥梁、道路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查处施工企业无资质、超资质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行为,严厉打击擅自开工建设、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行为,重点检查整治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脚手架、地下暗挖工程等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问题。

是消防安全领域全面加强超市、门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安全设施检修维护,消防安全不达标不得营业。对三合一场所、公共娱乐场所、“九小”场所、养老福利机构、学校、仓库仓储等开展专项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合用场所及其他各类场所用房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装饰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燃烧性能要求;消防车通道、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完好有效;场所用电用气设置是否规范;厨房及其他用火区域是否进行防火分隔,是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电动自行车是否按规范要求停放。

是校园安全领域认真开展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强化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加强安全防范基础保障,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学校安全防范建设整体水平。整治学校门卫管理、校舍安全、防踩踏、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管理和校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到位问题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依法规范实施校车使用许可,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提升校车通行安全水平。全面加强夏季防溺水安全工作,大力普及防溺水和自救安全知识,坚决防范溺水事故发生。

是文化旅游领域强化文化和旅游安全监管,推动文化和旅游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企业主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自主开展安全风险管控、自查自纠排查治理隐患,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是特种设备领域不断完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治理能力,深化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尤其是老旧电梯暨“三无”电梯专项治理。紧跟行业发展,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逐步完善大型、新型游乐设备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是供电安全领域夏季用电量激增,要重点在安全管理、电网运行、主网设备管理、配网设备管理、施工检修、用电营销、企业用电安全等方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供电安全可靠。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按照专项整治要求,持续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有限空间作业、粉尘防爆、涉氨制冷、金属冶炼等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认真开展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切实提升事故防范能力。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按照“排查、交办、督查、复查、执法、问责”六步工作法进行,持续抓好企业自查自改、部门监管执法、安全生产问责和长效机制建设四项重点工作,分3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 2021615

主要工作任务:

1.各村、各单位和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别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结合6.16安全生产日”宣传活动,广泛进行宣传动员。

2.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制定执法检查计划,确定执法检查重点企业名单,畅通群众举报渠道。

3.各村、各企业和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对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

4.按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能分别明确专项行动分包联系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二)集中排查整治和监管执法阶段(2021615日至2021630

主要工作任务:

1.组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做到“七查七看”查工作部署,看是否制定实施方案并贯彻落实;查履职尽责,看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是否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整治责任;查隐患整改,看已发现的隐患是否进行整改,或按“五落实”(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要求制定整改计划;查建章立制,看是否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查制度执行,看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制度;查隐患上报,看是否按规定要求向有关部门如实上报隐患;查隐患台账,看是否建立日常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并及时更新完善。

2.各村、各企业和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镇政府2个安全生产综合督导组不定期开展暗查暗访,各村、各部门和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要组织督促检查和暗查暗访,全面推动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实。

4.企业对政府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

5.各村、各部门和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大问题隐患、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每月上报镇安全应急管理办不少于1次。

(三)工作总结阶段2021630日至710日)

主要工作任务:

1.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

2.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完善各项制度,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

(二)强化安全监管责任

要把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各村、各单位和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动员部署,主动深入一线明察暗访,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每至少召开1次调度会,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和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认真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按照监管责任清单,逐项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要根据监管职责,逐级建立涵盖本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七查七看”的要求,对包括生产作业环境、生产工艺、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所有岗位、所有风险管控措施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逐项明确排查整治具体工作目标、要求、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治理清单,将发现的各类隐患全部登记入册,逐项明确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其中重大隐患要上报主管部门,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内部追责问责清单,对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教育培训责任不到位的部门和人员严格追责、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违规行为从严处罚。

(四)全面督促隐患整改

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五落实”,整改完成后及时销号并上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加大对隐患整改的督查力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全部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复查部门。有关部门对已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逐一复查,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方可恢复生产;对依法关闭取缔的企业要确保关闭取缔到位。

(五)层层压实分包联系责任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专项行动领导分包联系责任,镇领导包村包企业。专项行动期间,各村和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结合实际亲自研究专项行动方案,细化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每至少带队督促检查1次,其他负责人不少于2次。

(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要将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近3年发生过人员死亡事故、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等企业,列为执法检查的重点企业,增加执法检查频次。重点查处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表面停产实际生产的违法企业、长期非法生产的企业、抗拒执法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整改仍未达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及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按规定将执法信息及时予以公开。要加大警示约谈、上限处罚、公开曝光力度,绝不姑息迁就、手下留情、心慈手软。执法人员因执法检查不严格、不认真,或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未依法采取相应执法措施、降低执法标准,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各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将有关情况移交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七)严格安全责任追究

要按照“隐患就是事故、发现就要处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隐患按照严重程度、整改情况,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及责任人,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因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据事故原因和性质,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加快安全生产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工作,健全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加快建立全行业、全岗位、全覆盖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矿山超层越界、危化企业特种设备、建筑领域层层转包、外协单位安全管理等长期影响安全生产的痼疾顽症,以及新出现的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形成完善的安全监管标准,制度规范和责任体系。

(九)做好信息和统计报送工作

2021615日前,各村、各企业和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将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安排部署情况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各部门、各单位每天下午5点前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并定期向镇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及时反映主要做法、工作进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镇安委会办公室将建立长效机制,对各部门、各单位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以及安全措施落实等工作实行周报告、月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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